主要職責和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農業技術和農村能源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制定全市農業技術示範推廣、農村能源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全市農業技術、農村能源技術的開發創新、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組織實施。
3、負責市、縣區、鄉鎮農技推廣、農村能源技術骨幹和農民技術員的培訓、諮詢服務,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
4、指導協調縣區農業技術推廣、農村能源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參與服務體系建設。
5、參與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沼氣、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技術研發和示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