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農業農村局是天水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農業農村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政策檔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市種植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種植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植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全市外來植物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組織、監督市內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監測、發布並組織撲滅疫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植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農業技術(農口工程)專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國際合作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種植業農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植物疫病防控監督管理。
3.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天水市農業農村局局長:逯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