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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 3299 所,其中
高校 4 所,
普通中專 15 所(含成人中專 9 所),中師 1 所,獨立高中 14 所,完全中學 34 所,職業學校 19 所,獨立國中 132 所,附中 75 所,國小 2958 所(含教學點 609 所),盲聾啞學校 1 所,
幼稚園 46 所。在校學生 72.27 萬人,其中高校 1.1 萬人,中專生 8383 人,中師生 2873 人,高中生 4.1 萬人,職業學校學生 9528 人,
國中生 17.9 萬人,小學生 43.8 萬人,學前兒童 3.3 萬人。教職工 3.1 萬人。其中:國小專任教師 1.55 萬人,普通中學專任教師 1.02 萬人;職業中學專任教師 611 人,幼稚園專任教師 859 人;盲聾啞學校專任教師 32 人,全市中國小校校舍面積 218.2 萬平方米,生均 3.26 平方米。全市有企業辦學校 42 所,社會力量辦學校 24 所。 全市完成高中招生 17460 人,占年計畫的 112.6% ;國中招生 6.43 萬人,占年計畫的 97.3% ;國小招生 8.4 萬人,占年計畫的 112% ,中師和進修學校招生 863 人,職業學校招生 3606 人,為高等學校輸送新生 9408 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執行國家和省市教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細則。
(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直學校和單位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全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與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
(四)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縣區教育工作。
(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指導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六)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專業設定、課程建設、教學改革、教學評估等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實訓基地建設和中職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指導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工作;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負責局直學校和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實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和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培訓、評優選先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教師招聘、人才引進和全市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局直學校(單位)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校長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市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和中等專業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負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和中國小(中職)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指導並督促落實全市教育科學研究、科技教育、教學裝備、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宣傳和教育系統精神文明、文明校園建設工作;負責局屬教育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學校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規劃,負責語言文字規範的監督管理,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四)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外事及國際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各科室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落實局黨委和行政的重大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全市教育宣傳,辦好《天水教育信息》,完成信息報送和採用任務;負責機關政治業務學習、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
公文處理、
檔案整理保管、印信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辦公網、雙向視頻系統、水暖電、通訊工具管理和辦公用品採購配發、會議籌辦、來客接待等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工作,提出獎懲意見;統籌協調有關科室辦理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教育外事及教育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局黨政工作計畫、總結及綜合性重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員統計和
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與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承擔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工作;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政策;負責教育撥款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人事科
參與擬訂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實施教師招考工作和教師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才工作;指導縣區校長隊伍建設和
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基礎教育科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和提高;擬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德育、安全教育、校外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關心下一代委員會安排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擬訂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並組織貫徹落實;指導民族教育、基礎教育科研和中國小
幼稚園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圖書館和實驗設備設施的配備、使用、維護等工作;組織實施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及校長任職的考察評估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與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擬訂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
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教師隊伍建設、專業建設;承擔
職業高中學校設定、更名、撤銷和調整工作;承擔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評估和校長核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驗發職業中專(高中)學生
畢業證書;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實訓基地建設;制定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使用方案;負責成人繼續教育等相關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的巨觀管理;承擔各類教育基建項目的論證、審定、申報、監督檢查、評估驗收等工作;指導各類教育基建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
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工作;承辦教育基建項目統計工作。
師資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和教師教育、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師德教育;指導教師繼續教育中心、教師進修學校的建設、專業設定和教學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推薦、表彰先進工作以及教師節慶祝活動;指導教育系統的學術交流。
法制與審計科
參與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以及
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辦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宣傳、
法制教育及民眾來信來訪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對有關教育項目、教育經費投入及直屬單位財務進行審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
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加強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相應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師資培養、培訓;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參加有關
體育競賽和文化藝術活動。
語言文字管理科(掛天水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辦法;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實施;指導
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安排的具體工作。
領導分工
高 強: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 奎:黨委委員、副局長
郭雙江:黨委專職副書記
張笑青: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再盛:黨委委員、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