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漢語詞語)

天命(漢語詞語)

天命是一個漢語辭彙,讀音為tiān mìng,意思是天道的意志;延伸含義就是"天道主宰眾生命運"。語出《書·盤庚上》:“先王有服,恪謹天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命
  • 外文名:Mandate of Heaven
  • 拼音:tiān mìng
  • 注音:ㄊㄧㄢ ㄇㄧㄥˋ
基本解釋,引證解釋,基本概念,其他,

基本解釋

1. [destiny;fate]∶上天(自然(道)的實體代表)的意志;也指上天主宰眾生命運
樂夫天命復奚疑。——晉·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宋·歐陽修新五代史·伶官傳
2. [law of nature;natural law]∶自然的規律、法則。
3. [natural span of life;one's allotted span]∶人的自然壽命;天年。

引證解釋

  1. 上天(自然(道)的實體代表)的意志;也指上天主宰之下的人們的命運
    楚辭·天問》:“天命反側,何罰何佑?”
    史記·五帝本紀》:“於是帝堯老,命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
    韓愈 《論》:“彼二聖一賢者,豈不知自安佚之為樂哉?誠畏天命而悲人窮也。”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六:“且人之生也,貧富貴賤,夭壽賢愚,稟性賦分,各自有定,謂之天命,不可改也。”
    兒女英雄傳》第一回:“天命早已安排在那裡了,倒不如聽命由天的闖著作去。”
    徐遲 《狂歡之夜》:“好比太陽一定從東頭出,西頭下,農民們都相信悲慘的生活是天命,是天理。”
  2. 自然的規律、法則。
    荀子·天論》:“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王夫之 《張蒙注·誠明》:“是以天之命,物之性,本非志意所與;而能盡其性,則物性盡,天命至,有不知其所以然者而無不通。”
  3. 古以君權為神授,統治者自稱受命於天,謂之天命。
    左傳·宣公三年》:“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史記·周本紀》:“秦破韓、魏,撲師武,北取趙藺、離石者,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將兵出塞攻梁,梁破則周危矣。”
    劉琨 《勸進表》:“臣聞昏明迭用,否泰相濟。天命未改,歷數有歸。”
    韓愈 《請遷玄宗廟議》:“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基天命。”
    明 朝鮮 李民宬《敬亭先生續集·朝天錄》:“軍門(袁可立)曰 :‘(三月)十三日動兵雲是耶,抑舊君自退耶?’ 答曰:‘其失德,詳在申文中,老爺見之則可以詳悉矣。一國大小臣民,不謀而同,推戴新君。昭敬王妃令權署國事,天命人歸,從容正位,豈有動兵之事乎?’”
    三國演義》第九三回:“久聞公之大名,今幸一會。公既知天命,識時務,何故興無名之兵?”
  4. 謂天賦。
    《禮記·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鄭玄註:“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
    明·王守仁 《<大學>問》:“是其一體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
  5. 猶天年。謂人之自然壽命。
    漢·枚乘 《上書諫吳王》:“今欲極天命之上壽,弊無窮之極樂,究萬乘之勢,不出反掌之易。”
    漢書·宣帝紀》:“朕惟耆老之人,發齒墮落,血氣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執囹圄,不終天命,朕甚憐之。”
    東觀漢記·郅惲傳》:“及子張病,將終,惲往候之。子張垂歿,視惲,歔欷不能言。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二父讎不復也。’”

基本概念

中國古代哲學中把天當作神,天能致命於人,決定人的命數。“天命”說早在殷周時期已流行。從古器物發掘中所見到的甲骨卜辭,彝器銘文,“受命於天”刻辭不只一次出現,說明早在殷周時期,天命觀就已經在人們的頭腦里紮根了。
用《易經》的話來說,叫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對於這裡的命,後人注釋道:“命者,人所稟受,若貴賤夭壽之屬也。”
在古人的思想觀念中,人們的富貴貧賤、吉凶禍福以及死生壽夭、窮通得失,乃至科場中舉、貨殖營利,無一不取決於冥冥之中,非人類自身所能把握的一種力量,即命運是也。
命運的觀點,在古代源遠流長。由夏經商曆周,至春秋時,孔子弟子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可見孔門弟子是信奉命運的。孔子進一步指出:“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論語·述而》)宋國的桓魑有一次想謀害他,孔子聲稱:“天生德於予,桓魑其如予何?”(同上)
總之,在孔子看來,一個人的生死存亡、富貴貧賤完全與高懸於天的命有關,絕非塵世芸芸眾生的力量所能改變。故孔子又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論語·堯曰》)
儒家祖師爺孔子是位極度信命的老夫子。按理說,孔子是個知識淵博的大儒,對於人類社會有著深刻的認識,怎么就會信起命來呢?原來,他早年風塵僕僕,奔走列國,到處推銷自己的政治主張,很想乾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可是到了後來,當他碰了一鼻子灰以後,才深深地省悟到,命運之神竟是如此這般的厲害,然而這時他已是個五十歲左右的人了。“五十而知天命”,就是他從不知命到知命這一思想轉化過程的最好說明。與此同時,他不僅“知命”,他和弟子們還不遺餘力地大肆宣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君子屬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的思想。這裡他的說教是,一個人的生死貧富都是命里早就注定了的。作為一個君子來說,非得知命不可,否則就夠不上做“君子”的資格。正因為君子是“知命”的,所以他能安分守己,服從老天爺的安排,但是小人卻不這樣,他們不肯聽從天命,往往冒險強求,希望有幸得個好結果。
當然,看問題也不能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孔子集語》記錄孔子的話說:“古聖人君子博學深謀不遇時者眾矣,豈獨丘(我孔丘)哉!賢不肖者,才也;為不為者,人也;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這裡,他認為賢和不肖是根據才華來劃分的,乾和不乾是人們自己可以把握的,至於機遇好和不好,是時間的問題(既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而是死還是活,那就只得看老天的旨意了。
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這種天命思想,又在後來大儒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萬章上》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沒有人叫他乾,而他競幹了,這就是天意;沒有人叫他來,而他競來了,就是命運。同時他還舉例說明,堯、舜的兒子都不肖,是因為舜、禹為相的時間太長。所以堯、舜的兒子不有天下;禹的兒子啟賢能,而禹為相的時間短,所以啟能得到天下。以上這些,都不是人力所為而自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至。從理來說,這屬於天意;對人來說,這屬於命運。天和命。實在是一致的。在《孟子·盡心上》中,孟子還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 盡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正命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後者是說,天底下人的吉凶禍福。無一不是命運,只要順理而行,接著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立在有傾倒危險的牆壁下面。因此,盡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這裡,孟子雖然認為天命的力量無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應該按照我的仁義而行,不能無緣無故地白白送死。無疑,這對孔子的天命觀來說,有著補充的一面。此外,先秦諸子信命的還很多,而以儒家的勢力為最大。
天命觀經過先秦學者的一陣鼓吹,其時從上到下。從統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風氣一時很盛。早在殷商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們就已習慣於在每做一件事之前,總要先占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凶是吉?後來,又由於人與天地相應觀念的影響,更使得人們普遍認為,整個天下的命運和每個個人的命運都和天時、星象有關。《周禮·春官》記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這是說馮相氏和保章氏是專管歲時星象,並從而窺探命運,推測人間吉凶禍福的一種職官。
命數,這是一個複雜而重要的概念。郭志誠等對數有一段很好的論述:“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物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宇宙萬物的運動無一不受著一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以通過卜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數是宇宙本質現象在度上的規定,有一定的規律可循。它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它是點和線,也是波和場。它是數字的學問,也是哲學的學問。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唐代大儒劉禹錫在《天論》中認為數是事物內部的聯繫,凡物必有數,由數可以得理,順乘其勢。他說:“水與舟,二物也。夫物之合併,必有數存乎其間焉。數存,然後勢形乎其間焉……今夫蒼蒼然者,一受其形於高大,而不能自還於卑小;一乘其氣於功用,而不能自休於俄傾。又惡能逃乎數而越乎勢邪?”又云:“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數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萬物一貫也。”可見,數是考察事物的著眼點,通過數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發展趨勢。
天命玄鳥天命玄鳥
在孔子的學說中,還保存有“天命”的觀點。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中,知道了樂天知命,才被稱為君子。夫子到五十歲明白這個道理,一切通達了。
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有些唯物主義哲學家,例如戰國荀子把“天命”看成是自然的、物質的,在這樣的前提下使用的“天命”概念,具有自然界的運行必然性的含義。而朱熹把“天命”看成理。

其他

“盡人事以聽天命”與“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基本同為一理。
”盡人事“可以理解為盡一切人力所能為。
”聽天命“為此事能不能成功就要看上天了,這裡的上天是指天時、地利。萬事存在太多的變化和未知,沒有人能把控一切(規律),而人只能儘自己能力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謀事在人“此處的”謀“有雙重意思。一是名詞,指謀略或是方案;二是動詞,指行動。
”成事在天“是說事物時刻在變化,時間、空間、人心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變化,而這些時刻都在影響著事情的成功與否。
“人”“謀”是自,“天”“成”是來;“人”“謀”在前,“天”“成”在後;先有“人”“謀”,後有“天”“成”;有了“人”“謀”,在預定時間內不一定有“天”“成”;終歸會有“天”“成”;沒有“人”“謀”,絕不會有“天”“成”!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句成語告訴我們,我們在做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學會正確對待,正確處理人與事物,過程與結果的關係。須知其來有自,樂天努力才可事可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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