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縣林業特產局

天台縣林業特產局是負責天台縣林業特產相關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台縣林業特產局
  • 成立時間:2011
  •  類型: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天台縣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成員分工,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天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5號),設立天台縣林業特產局。天台縣林業特產局是主管全縣林業特產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縣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2、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林業和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受委託研究起草縣級有關林業和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林業發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的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有關林業執法、行政應訴工作。
(二)擬訂全縣林業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編報全縣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木材生產、林產化工、林木種子、種苗、花卉、茶、桑、果的生產經營活動。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林業工作站、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四)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和監督林地管理、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並實施,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審批;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備案工作。
(五)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和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六)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全縣森林消防工作,承擔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的防範等林業災害防控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組織、指導山林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九)組織、指導全縣林特產業發展工作。制定全縣林特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林特特色基地、龍頭企業和森林旅遊業的發展,組織、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林特標準化、林特技術監督、林特產品質量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組織、指導林特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特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縣林特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林業特產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統計、宣傳、信息、保衛、保密、會務、後勤服務等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擬訂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參與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基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林業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指導和監督執行;負責有關林業執法監督、行政應訴和聽證相關工作;指導林業隊伍建設,制定林業專業人才培訓和林業教育發展規劃,開展林業專業培訓;擬訂全縣林業產業和林特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培育規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和項目的合作與監管;承辦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人事、財務工作;承辦林業行業職稱評定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森林公安局(掛天台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天台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
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貫徹上級森林公安機關部署的統一行動和專項鬥爭;依法辦理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監督管理全縣森林消防工作;承擔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局社會綜合治理和創安工作。
(三)林政科(掛天台縣人民政府調處山林糾紛辦公室、資源保護管理科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森林資源保護政策;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林地管理、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山林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調處山林糾紛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承擔全縣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木材生產、林產化工、林木種子、種苗、花卉、茶、桑、果的生產經營活動。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林業工作站、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組織、指導全縣林特產業發展工作。指導林特特色基地、龍頭企業和森林旅遊業的發展。組織、指導全縣林特標準化、林特技術監督、林特產品質量監督等有關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林業特產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職責。

人員編制

劃出1名行政編制到縣紀工委後,縣林業特產局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森林公安專項編制11名。

事業單位

(一)天台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二)天台縣林特種子種苗管理服務站,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三)天台縣林業技術推廣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四)天台縣特產技術推廣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五)將原白鶴木材檢查站、集雲木材檢查站職能、編制併入天台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天台縣木材運輸巡查大隊,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共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六)天台縣林權管理中心(天台縣生態公益林管理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成員分工

許緒連: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王必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綠化造林、生態建設、林特技術、有害生物防治、林特產業化、國有場圃建設等工作,聯繫林技站、特產站、森防站、綠化辦、寶華林場;
龐才興: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資源管理、山林糾紛調處、林業法制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聯繫森林警察大隊、林政科、防火辦、山林辦;
何紹慶: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紀檢、宣傳、信訪、木材運輸巡查、後勤等工作,聯繫辦公室、木材運輸巡查大隊。

地圖信息

地址:台州市天台縣赤城路2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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