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藥物政策,擬訂全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省藥品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使用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工作,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範文明執法行為,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依職權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相關政策。
(九)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組織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技術規範,負責中醫類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指導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十二)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三)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外事處)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承擔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績效考核、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對外合作交流等外事管理工作,組織政策彙編工作。
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承擔健康大連行動協調推進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指導,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擬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和計畫,統籌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及駐連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健康城市(村鎮)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市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財務審計處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機關政府採購相關工作,指導與監督預算管理單位政府採購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衛生健康行業專項資金管理,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行政審批辦公室(法制處)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進入市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辦結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協調涉及多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組織辦理事項所需的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人員的管理,指導本系統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承辦本部門和市行政審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等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有關聽證,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全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體制改革處(藥物政策處)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藥物政策,擬訂全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省藥品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使用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疾病預防控制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
擬訂並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監測及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監測等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醫政醫管處
擬訂全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和衛生援外等工作,牽頭推進醫聯體建設指標任務。
基層衛生健康處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家庭醫生簽約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牽頭衛生健康扶貧工作。
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衛生應急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協調與信息上報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監督指導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
科技教育處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綜合監督處(職業健康處)
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綜合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健全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老齡健康處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化國情教育活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婦幼健康處(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宣傳處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協調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中醫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政策、技術規範,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監督管理中醫類醫療機構及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和執業標準,組織開展中醫藥傳承和各類中醫藥人才培養,組織開展中醫類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中醫藥科研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指導協調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健康服務業及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
保健處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幹部保健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幹部保健工作制度、計畫,承擔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預防保健以及健康檢查工作,負責來連中外重點保健對象、在連召開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醫療保健服務協定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醫療保健專家隊伍的選拔、聘任、換屆和日常管理。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統戰和共青團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委管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及代管單位的工會工作。
現任領導
黃斌:黨組成員、副主任
郭大力:紀檢組組長
趙連:黨組成員、副主任
曲剛:黨組成員、副主任
馬全英:二級巡視員
楊金旭:二級巡視員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處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4月,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團委被授予2021年度“遼寧省五四紅旗團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