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普蘭店區農業農村局

大連市普蘭店區農業農村局,是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普蘭店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大連市有關“三農”工作和水利事業發展方針政策;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二)擬訂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三)指導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四)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
(五)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和水產品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
(六)負責全區扶貧開發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社會各界的農村扶貧及定點幫扶工作;承擔區農村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執行有關農業生產投入品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
(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農業、水利防災減災責任、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
(九)推動農業科技體系改革和農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十)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畜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畜牧業生產;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動物衛生、畜產品質量安全、種畜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提出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相關政策與建議。
(十三)擬訂全區漁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組織實施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十四)負責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按規定行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負責漁業捕撈違規行為查處。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農業機械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區農業機械發展規劃,指導農業機械結構調整。
(十六)負責全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會同有關部門對地熱水、礦泉水資源進行管理。
(十七)擬訂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定行業用水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承擔區節約用水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組織編制、審查全區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
(十九)負責城市供水行業監督管理;提出有關水價格和收費的建議;組織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利設施的配套工作。
(二十)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
(二十一)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
(二十二)監管國有水利資產;協調組織審核重點水利建設項目。
(二十三)承擔水利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區水利案件的查處,協同調處水事糾紛。
(二十四)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水利、漁業、漁政、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船舶登記管理;負責農機事故責任認定和覆核工作。
(二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書記:劉軍
副局長:滕遠
副局長:鄭樹樑
副局長:孫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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