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地區: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和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或參與上級領導和國內其他地區領導來我區政務活動的工作組織安排。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園區)請示、報告區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辦理上級政府和部門以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
(六)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並及時報告督查情況,指導全區政務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績效考核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區政府系統承辦的市、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九)負責全區政務信息蒐集、整理、報送工作,指導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負責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的更新維護工作。對大連市普蘭店區公共服務中心電子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業務指導管理職責。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做好區政府系統輿情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組織區政府重點工作的宣傳報導,對區政府各部門宣傳工作督促檢查。
(十三)負責區政府系統機關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對大連市普蘭店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有關機關事務服務工作承擔業務指導管理職責。
(十四)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日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區邊海防委員會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區政府軟環境建設工作,承擔全區軟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指導評議等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對大連市普蘭店區黨建服務中心有關地方志工作承擔業務指導管理職責。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政府辦公室應加強督查督辦工作,加強政府績效管理工作,實現督考合一,推動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加強和改進區政府宣傳工作,為推動區政府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加強政務公開,指導各單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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