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保證大連市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大連市人民政府現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公民獻血與用血有關規定
- 發布單位:80608
- 發布日期:1998-09-28
- 生效日期:1998-09-2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保證大連市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大連市人民政府現制定本規定。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保證大連市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大連市人民政府現制定本規定。【發布單位】80608【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8-09-28【生效日期】1998-09-28【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
第一條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居住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適齡、健康的公民,均應按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提倡公民無償獻血。第三條市及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
大連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 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與醫療用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血液管理,保證醫療用血,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大連市轄區內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執行本辦法。第三條市及縣(市)、金州區、旅順口區衛生局,是同級...
34、《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也就意味著公民獻血是無償的,公民臨床用血時需要支付血液採集、檢驗、儲存等費用。35、轉氨酶是檢測肝臟是否受到損害的一項重要指標。獻血時發現轉氨酶偏高時,不一定患有肝炎。36、《獻血法》提倡有些人要做無償獻血的表率,他們是---在校大學生、公務員、軍人。37、做過...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對臨床用血必須進行核查,不得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於臨床。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
《大連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大連市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專項地方法規,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 《大連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
中心擔負著大連地區的采供血、輸血科研、教學和培訓工作。至1998年底,全市已全面實行了無償獻血。在商業繁華地區已經建成12個獻血屋,開展獻血宣傳,接受公民自願無償獻血,每年約有10萬人次自願無償獻血25噸,保障了全市城鄉醫療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成分輸血率達99.9%以上,居全國領先水平。2000年7月中心通過了ISO...
無償獻血者(不包括自身儲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獻血量的三倍免費用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需要臨床用血的,可以按獻血者實際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又如《福建省公民獻血條例》規定:獻血者累計獻血800毫升以下的,自...
第五條 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無償獻血工作。新聞媒介應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無償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活動。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無償獻血工作,配合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第二章 公民獻血 第六條 各單位按市獻血辦下達的無償獻血指標,完成本年度...
各黨政機關單位應當按照《獻血法》規定,積極動員和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參加無償獻血,為全社會作出表率。軍隊有關單位應當積極組織廣大官兵參加無償獻血;各級教育、衛生健康等行政部門和工會、共青團組織、婦聯、紅十字會等有關群團組織應當組織大中專院校、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及其他事業單位加強對職工和師生的宣傳、...
第十一條對出國勞務、留學、探親、貿易等中國公民在出國前,因抵達國或地區對其要求的愛滋病檢查和證明以及進口血液製品、組織器官的愛滋病監測管理、檢查出證,由大連衛生檢疫局負責。第十二條未經衛生部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口或從國外帶入本規定第二條第(四)項所指物品,不得自行保存、使用、交換和傳遞愛滋...
第一條為保證本市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居住在本市管轄區域內適齡、健康的公民,均有履行獻血的義務。提倡公民無償獻血。第三條本市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與公民個人儲血、家庭成員...
鼓勵公民捐獻單採血小板等成分血,鼓勵稀有血型的公民積極獻血。 第九條 鼓勵公民加入獻血志願服務組織,參加獻血志願服務。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支持獻血志願服務活動。第十條 獻血者憑有效身份證件參與獻血。獻血者每次獻血量和獻血間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獻血者完成獻血後,血站應當...
(三)採集身體狀況不符合獻血條件者的血液;(四)將單采原料血漿供給醫療機構用於臨床;(五)將無償獻血者的血液出售給單採血漿站或者血液製品生產單位;(六)違反規定對獻血者超量或者違背間隔時間採集血液。第四章 用血管理 第二十條 公民醫療臨床用血時,其所在單位或所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取得《單位年度互助...
第十二條 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等部門應當組織新聞媒介開展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配合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第十三條 本市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第十四條 昆明市中心血站負責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採血、供血,保證血液質量。第三章獻血 第十五條 適齡公民獻血前,血站應當核對居民身份...
(一)根據市公民義務獻血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公民義務獻血規劃和年度計畫;(二)安排、指導、督促本行政區域的公民義務獻血工作;(三)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民醫療用血管理工作。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獻血公民所在單位履行下列職責:(一)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地區或者本...
第十五條傷殘軍人、享受五保待遇的公民和公民及其家庭成員均不符合獻血條件而又需要用血的,憑有關證件和《居民身份證》用血。第十六條急診搶救病人需要用血時,醫院應當先予用血,享受用血的單位或公民再分別按本條例的規定補辦用血手續。第十七條常住戶口不在本市的公民在本市就醫需要用血時,由醫院按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