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規定,設立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 外文名:Dazu County Land and resources and the Housing Authority
  • 行政編制為:19名
  • 隸屬:大足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補發公告,

職責調整

(一)劃入由原建設委員會承擔的經濟適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職責。
(二)取消已由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四)加強房地產業的管理和調控,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及經濟形勢分析,參與縣域經濟運行、縣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指導鎮街國土資源和房屋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參與報縣政府審批的涉及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的審核。
(三)負責全縣城鄉土地、房屋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的統一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房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房屋確權和登記資料匯交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全縣地籍和房籍測繪管理。
(四)承擔全縣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耕地保護政策,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負責土地用途管制,承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審核報批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承擔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建立並監督執行基準地價、土地出讓金標準等地價制度;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管理和監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
(五)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兼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市場中介組織,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領域的違法行為。
(六)承擔礦產資源礦業權管理責任。依法負責礦業權的設立和轉讓審批登記發證,承擔礦產資源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推進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科技進步和信息化工作。
(七)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管理全縣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八)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九)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
(十)承擔房地產區域調控和管理的責任。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區域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十一)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擬訂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依法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查處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擬訂經濟適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項目和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十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全縣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十四)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負責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專項資金、基金管理。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承擔報縣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設定8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紀檢監察執法室、財務科、規劃計畫科、建設用地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房地產權籍市場科)、房改拆遷物業科、地質環境礦產資源科。

人員編制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9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4名。

補發公告

有於學禮持有的坐落於中敖鎮興隆街3組的《房屋所用權證》30048號的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16日
有張順模持有的坐落於棠香工農街21片區3幢1-4-4號的《房地產權證》210字第02001835號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0日
茲有曾朝美持有的坐落於石馬鎮白光村12組的《集體土地使用證》51091228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有黃偉 覃世萍持有的坐落於龍水鎮幸光路178-304號的《房地產權證》210字第03006609號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茲有譚中盛持有的坐落於原龍崗鎮北街四片區四幢五單元七層三號的《房屋所用權證》210字第16033號的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茲有戴應華持有的坐落於棠香街道辦事處(原城南鄉)金星村五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12060551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2日
茲有沈春平持有的坐落於龍崗北街陳家巷29號1單元附9號的《房地產所用權證》210字第01001758號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8日
茲有黃中林持有的坐落於龍崗三級街24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005095號的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3日
茲有高德華持有的坐落於玉龍鎮長嶺村三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41070330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茲有高德潤持有的坐落於玉龍鎮長嶺村四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41070402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茲有高建華持有的坐落於玉龍鎮長嶺村二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41070220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茲有高德樹持有的坐落於玉龍鎮長嶺村三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41070335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茲有陸軍持有的坐落於龍水鎮鹽河村10社的《農村房地產權證》210字第03001092號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茲有陳顯德持有的坐落於玉龍鎮(原龍水鎮)長沙村五社的《集體土地使用證》43050505號的土地權屬證書申明滅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如無異議,我局將為其補辦土地權屬證書。
特此公告
大足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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