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四)制定農業科研、
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各產業技術推整遷廣的組織管理;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審批、篩選及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培訓、農業職業技能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五)負責宣傳和貫徹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承辦農業各產業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監督檢查膠承汽工作;對其章備戲它部門的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農業的條款提出審核意見;指備鴉煉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的協調管理與監督;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幹部考核、教育、任免、調配及聘用的具體事宜;負責擬定戀臘促主和實施系統內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政策;負責落實有關科技幹部福利待遇;具體承辦全市農業系列初級技術職務評審以及局屬單位農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檔案管理和獎懲工作;負責接待、機關內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系統內部審核;負責財務制度的擬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參與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基建投資、維修預決算審核,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農業資金投入項目的論證、檢查、驗收;負責禁贈舟局機關各項資金的收支結報、核算監督、審計分析等項工作。
農業科
研究擬定農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具體負責種植業生產的規劃、管理與協調;擬定農業對策措施,協助政府抓好農業抗災救災工作;參與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負責農業各項經濟指標的預測、統計和分析;負責擬定全市農業標準化(含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的發展規劃;研究制定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辦基本農田保護、質量建設和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科
負責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工作和科教興農戰略;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和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承辦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具體負責科技項目的篩選和示範推廣;參與農業項目的論證、審批、申報和管理;負責農業系統對外交流、外事外經和國際合作,參與外向型農業開發區的管理;負責農業局系統工業生產經營、外向型經濟的開發與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業生產統計上報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有關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農業各產業政策、措施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業行政重講少拒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的協調與監督;承辦農業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有關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農業各產業政策、措施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的協調與監督;承辦農業行政複議、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