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舉辦縣小學生新課標作文競賽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舉辦縣小學生新課標作文競賽的通知》是大荔縣於2008年11月4日下發的檔案。

各鄉(鎮)中心國小:
根據荔教研發[2008]02號檔案即《2008年教研室工作要點》精神,配合國小語文課改對作文教學的新要求,教研室擬於十一月下旬舉辦我縣小學生新課標作文競賽活動。其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落實新課標對習作教學的要求,激發學生習作的興趣,增強學生習作的自信心,鼓勵學生自由表達自己的所見所聞,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習作習慣,提高學生的觀察能力、讀寫能力及表達能力,張揚學生個性,培養學生的形象思維和創新意識。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參賽對象:在校三至六年級學生均可自願報名參賽。
二、報名時間:各鄉(鎮)務必於11月12日前將各年級參賽人數(用附表一)報教研室小教組王英梅老師處。
三、競賽辦法:本次作文競賽由教研室統一命題、制卷,各鄉(鎮)負責組考和閱卷(原則上,每30名學生設一個考場,百分制試卷)。
領題時間:11月 26日(星期三)早8時---10時
競賽時間:11月 26 日下午2時---3時
閱卷結束後,根據評分結果,各鄉(鎮)從每年級參賽人數中各選出5%的優勝學生(用附表二)連同試卷於11月 28 日12:00時前報教研室小教組,縣上將對所報學生的試卷進行複審和篩選,並根據成績劃出不同獎項。
四、獎項設定:
本次競賽設優秀組織獎、優秀輔導教師獎及學生個人一、二、三等獎。
五、注意事項:
1、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本次競賽活動的組織工作,嚴肅競賽紀律,競賽過程及結果要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各鄉校輔導教師要切實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學生習作中出現抄襲或雷同的文章,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3、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參賽學生和輔導教師的交通安全及飲食衛生,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附:1 大荔縣小學生新課標作文競賽人數上報表
2、大荔縣小學生新課標作文競賽優秀學生名單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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