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學研究室舉辦縣2008年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的通知

大荔縣教學研究室舉辦縣2008年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的通知本著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激勵人才的宗旨。

大荔縣教學研究室檔案
荔教研發[2008]9號
關於舉辦大荔縣2008年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的
通 知
各鄉(鎮)中心國小:
根據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點,教研室擬於五月份舉辦我縣2008年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
一、競賽原則及目的:
本次競賽以“面向大多數,重在參與,自願報名”為原則,以培養學生個性、發展特長、鼓勵人才拔尖、展示師生才學技藝、激勵那些在數學教學和學習上成績優秀的師生為出發點,以深化國小數學課堂教學方法改革、培養學生學習數學興趣、增強發散思維能力和提高學習效率為目的。同時,通過這次競賽,檢查和評估我縣當前的國小數學教學質量,從而為進一步搞好國小數學教學提供必要的依據。
二、參賽對象:
3-6年級在校學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
各鄉(鎮)務必於4月18日前將各年級參賽學生數(用附表一)報至教研室小教組楊雙穩同志處。
四、競賽辦法:
競賽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初賽階段(4月底以前)
由縣上命題、制卷,各鄉(鎮)負責組考和閱卷(每30名學生設一個考場)。
領題時間:2008年4月29日10時前
競賽時間:2008年4月29日13:30-15:00
閱卷後,根據得分結果,各鄉(鎮)從每年級參賽人數中各選出5%的優秀學生(用附表二)連同試卷於4月30日前報教研室小教組,待審核通過後,方可準備參加縣上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階段(5月中下旬)
具體時間及安排待後通知。
五、收費原則及用途:
本次競賽,本著以賽養賽的原則,各鄉鎮按初賽學生數每生壹元標準上交參賽費,主要用於初賽、決賽的制卷、組考及賽後的獎勵。
參賽費用與各鄉(鎮)參賽人數一併上報
決賽時不再收取參賽費。
六、獎項設定:
本次競賽設集體獎兩項:優秀組織獎、成績優勝獎。
設個人獎四項:優秀指導教師獎及學生個人一、二、三等獎。
七、注意事項:
1、各鄉鎮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這次競賽活動的組織工作。
2、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參賽學生和輔導教師的交通安全及飲食衛生工作,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附:1、大荔縣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初賽人數上報表
2、大荔縣小學生數學智力競賽初賽成績上報表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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