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舉辦民辦幼稚園教師基本技能技巧比賽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舉辦民辦幼稚園教師基本技能技巧比賽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8年4月15日發布的通告。

荔教社發[2008]8號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舉辦民辦幼稚園教師基本技能技巧比賽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國小:
為了推動我縣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的全面發展,提高幼兒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民辦幼兒教師專業成長,提高幼稚園的教育教學水平,根據年初工作安排,決定舉辦大荔縣民辦幼稚園教師基本技能技巧比賽,現將比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對象
已審批的各民辦幼稚園在職教師。
二、比賽內容及要求
1、命題兒童畫:自備鉛筆、彩筆、橡皮等用具,限時10分鐘。
2、彈唱:自選歌曲一首,邊彈邊唱。時間不超5分鐘,電子琴自備。
3、舞蹈:兒童舞、成人舞、民族舞、現代舞任選。伴奏帶、服裝、道具自備,時間不超5分鐘。
4、幼兒故事,從幼兒教材上自選。時間不超5分鐘。
三、比賽辦法
1、命題兒童畫比賽集中統一進行,演唱、舞蹈、幼兒故事等比賽分兩組同時進行,抽籤決定比賽次序。
2、所有參賽人員均須參加本次比賽設立的四個比賽項目,比賽採取逐項進行,分項計分。
四、評獎辦法
本次競賽活動設立全能獎、個人單項獎和組織獎。
1、全能獎。按參賽教師的各單項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名次,獎勵前15名,其中全能一等獎2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優秀獎若干名。
2、單項獎。每個單項按由高到低排序,獎勵前3名。
3、組織獎。按各鄉鎮所有參賽人員總分的平均成績,獎勵前3名。
五、其他事項
1、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有關組織工作,嚴格按照分配名額篩選擇優,派員參賽,並派領隊一名。請於5月30日前將領隊及參賽報名登記表報教育局社管股,逾期視為放棄報名參賽資格。
2、比賽時間、地點。6月25日上午8時在教育局東四樓會議室召開各鄉鎮領隊會議,安排比賽具體事宜,9時開始分兩場地同時舉行。
附:1、大荔縣民辦幼兒教師技能技巧比賽名額分配表
2、大荔縣民辦幼兒教師技能技巧比賽報名登記表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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