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發布。檔案號:荔教發〔2013〕14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申報2013年“平安校園”“依法治校示範校”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創建“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是辦好讓人民民眾滿意、放心教育的具體要求,是新形勢下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重要舉措,是緊密結合當前一段時期的實際情況,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提升學校的安全防範水平的具體體現,是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秩序,積極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的具體表現。
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按照《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大荔縣“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加強領導,制定規劃,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考核、記錄等工作。要認真調查研究“平安校園”“依法治校”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創建整改措施,做到工作層面上抓落實、抓細節,建設效果上講實效、講創優。 “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的評選,由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對照《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大荔縣“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進行自查,自下而上逐級向教育局申報。
在評選年度內,學校若發生安全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一律取消當年參評資格。要求各校要立足實際情況,嚴格對照評估體系和評估標準,對學校不足工作要逐一整改,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安全、順利推進。
各級各類學校於12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交安教股。12月下旬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的創建活動進行評估檢查,評選出縣級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
附:1、《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
2、《大荔縣“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