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創建2008年度“依法治校示範校”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創建2008年度“依法治校示範校”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為了全面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2008年頒布的地方管理條例。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創建2008年度“依法治校示範校”的
通 知
各鄉中心校、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縣從2001年開始,在全縣中國小中開展了“兩法”示範學校創建評選活動。為進一步將法制教育工作不斷推向深入,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市教育局《關於創建2008年度“依法治校示範校”的通知》(渭教基[2008]39號)要求,決定從2008年起在全縣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論,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工作。通過創建活動,增強各級各類學校幹部、教師和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意識,提高學校依法決策、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
二、評選標準及申報辦法
評選標準為縣教育局制定的《大荔縣學校依法治校示範校評選標準》(見附屬檔案)。
三、時間安排
依法治校示範校申報時限為2008年 10月20日。先進材料、申報表一式兩份報送縣局安全股。
四、工作要求
1、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選活動,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對全面促進依法治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2、推薦上報的依法治校示範校,要嚴格標準,以評促建,寧缺毋濫。凡被授予“依法治校示範校”的學校,在今後辦學活動中如出現不符合“評選標準”的行為,縣局將取消其稱號。
附屬檔案: 大荔縣學校依法治校示範校評選標準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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