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創建“平安校園”“依法治校示範校”活動的實施意見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我縣教育系統從2001年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已創建各級平安校園近百所,2009年繼續通過創建“平安校園”這一有效形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政府放心的大荔教育。“依法治校示範校”是在創建“兩法示範校”的基礎上開展的一項活動,是新形勢下維護學校穩定和保證學校安全的新舉措。
創建“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讓人民民眾滿意的教育的具體要求,是緊密結合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實際,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全面提升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防範水平的具體體現,是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秩序,積極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的具體抓手。
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按照《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大荔縣“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加強領導,制定規劃,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要認真調查研究“平安校園”“依法治校”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創建整改措施,做到工作層面上抓落實,建設效果上講實效。
“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的評選,由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對照《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進行自查,自下而上逐級向教育局申報。
獲得縣級“平安校園”稱號、且綜合評定達到或超過95分者才有資格推薦申報市級“平安校園”,經渭南市綜治辦、教育局、公安局檢查驗收合格者授予“渭南市平安校園”稱號並授牌。
在評選年度內,學校若發生安全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一律取消當年參評資格。
各校要建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並制定詳細的創建活動實施細則,開展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通過活動使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十一月份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的創建活動進行評估檢查,評選縣級平安校園和依法治校示範校。
附:1、《大荔縣“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
2、《大荔縣“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評估標準》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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