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下達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的通知

該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發布。檔案號:荔教基〔2014〕15 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下達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高中、國中:
依據《渭南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的通知》(渭教發〔2014〕17號)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構建“陽光、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經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將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下達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由市教育局統一規劃。充分考慮各縣生源、現有學校的校舍、師資等辦學條件,在保證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的前提下予以下達,以市教育局統一規劃下達招生計畫為準。
二、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以學校為單位下達。普通高中“三限生”計畫在所下達的普通高中招生總計畫之中,定向生計畫在所下達的普通高中統招計畫之中。
三、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屬指令性計畫,各校均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計畫。普通高中錄取新生要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
四、關於定向招生。依據渭南市教育局要求,大荔中學50%的統一招生計畫定向分配到全縣各國中。
五、關於錄取通知書。各類普通高中錄取新生繼續實行錄取卡制度,錄取卡由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發放。錄取通知書由縣教育局統一印製。全縣初錄結束後,向市局上報初錄名冊時,一併攜帶印製好的錄取通知書,待市上複審通過,在通知書上加蓋渭南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印章後,方可向錄取新生髮放錄取通知書。堅決禁止各普通高中擅自擴招,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六、關於高中學籍 。教育局按照《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檔工作,在招生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籍建立工作。並上報高一新生電子學籍,經市教育局審核後,再由縣教育局建立紙質學籍檔案,做到紙質檔和電子學籍完全並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任何學校未經審核同意,不得將自行建立的電子學籍上傳。學籍將作為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考資格審查的基本依據。未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不建高中學籍電子檔案和不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附:1、大荔縣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畫表
2、大荔縣渭南高級中學定向招生學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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