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大興安嶺地區推進管道燃氣利用工程建設意見通知
城鄉建設
大署辦5號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辦公室
2011-1-24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地林直有關單位:
經行署同意,現將《大興安嶺地區推進管道燃氣利用工程建設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大興安嶺地區推進管道燃氣利用工程建設的意見
為確保我區管道燃氣工程的順利實施,促進城鎮燃氣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黑龍江省燃氣管理條例》,制定本意見。
一、工程建設
(一)民用住宅
1、報建工程
(1)燃氣利用工程建設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有償服務和統一經營管理。
(2)城市燃氣管道供氣建設應在城市總體規劃和燃氣專項規劃的指導下,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分區建設、逐步聯網,逐步實現燃氣供應管道化。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工程,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燃氣發展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3)燃氣管道、設施與主體工程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4)建設單位應將管道燃氣安裝費計入開發建設成本之中,不得在房價之外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2、在建住宅工程
(1)凡在本意見頒布實施之日起,未進行結構單項驗收的住宅工程(包括房改集資房和以住宅為主的綜合樓),參照上述“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工程”逐步實行配套管道燃氣建設。
(2)單位或個人使用城市管道燃氣可向大興安嶺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方可使用。
3、已建成住宅
(1)管道燃氣供氣規劃區域內的居住建築,應逐步進行管道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物業管理單位、居委會或社區工作站應與大興安嶺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密切配合。
(2)大興安嶺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應儘快制訂實施計畫,大力推進已建成住宅小區管道燃氣設施的開發、改造。
(3)鼓勵有條件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對職工住宅安裝燃氣管道給予補貼。
(4)已建的民用建築,在本意見頒布後逐步完成管道燃氣設施的改造與建設。
(5)管道燃氣供氣區域範圍內原則上不再新批瓶裝供應站和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已成片的管道燃氣區域,應逐步將其區域內的瓶裝氣供應站進行有計畫遷移。
(二)公建、商業用戶
1、管道燃氣規劃供氣區域內的新建、改造、擴建的項目,應優先選用管道燃氣。
2、凡在管道燃氣規劃區域內須以燃氣為燃料的公共、商業建築,應優先採用管道燃氣形式,未配套管道燃氣設施的應儘快完成改造。
(三)工業用戶
1、新建、改建、擴建的用氣項目應優先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
2、對現已使用lpg、柴油和重油做燃料的工業窯爐(鍋爐)應採取積極措施、逐步整改安裝管道燃氣設施,儘快改用天然氣。
(四)加氣站與汽車用戶
1、為了提高天然氣的用量,市區有關部門應把天然氣加氣站的建設列入議事日程,規劃部門應將天然氣加氣站的布點列入城市總體規劃。
2、市區的汽車用氣,尤其是公車和出租汽車,應逐步改造為以天然氣作為動力燃料。
3、市建設、規劃、交通、環保、物價應制定相應政策和實施意見,採取措施推進汽車加氣站建設和發展燃氣汽車。
二、工程管理
(一)管道燃氣項目的建設部門要及時協調處理工程建設事宜,排除工程建設障礙,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大興安嶺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應按照城市規劃要求,加快管道燃氣工程建設。
(三)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等方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相關配套支持措施
(一)城市燃氣管網經批准需穿越鐵路、公路、市政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設施時,有關部門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為加快工程進度,由大興安嶺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交納開挖恢復路面、綠化的保證金後按相關標準自行開挖、恢復。
(二)管道燃氣工程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公共工程,必須嚴格按國家規範進行設計、施工,管道途經的小區和住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施工的正常進行。
(三)城市管道燃氣工程為市重點工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通力協作、大力支持,保證按計畫推進管道燃氣工程建設。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