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將原縣財貿辦公室和縣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職責予以取消。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縣信訪辦公室劃歸縣民眾工作局管理,原縣旅遊辦公室劃歸大竹縣旅遊局管理。
(三)增加的職責
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的職責;增加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職責;增加指導和協調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調研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辦理國務院(辦公廳)及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報告)事項,提出審核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的會務工作和縣政府工作會議的牽頭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績效管理;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反饋。指導、監督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監督、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鄉鎮所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長信箱”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的政府網站建設。
(八)負責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審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九)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縣外事僑務、宗教民族事務、政務信息公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
(十三)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時與相關部門、鄉鎮銜接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四)負責縣政府機關行政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及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縣地方史志編纂工作。
(十六)管理縣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縣人民政府駐重慶聯絡處。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設5個股室和縣政府研究室、縣政府督查室(縣效能辦)、縣外事僑務辦公室3個行政機構。
(一)一秘書股
負責完成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寫作任務。協助領導做好與分管部門的聯繫和調查研究工作。圍繞政府工作的重點、熱點、難點進行調查研究;參與縣政府有關大型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二)二秘書股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的會務工作及其會議所確定事項的辦理。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鑑管理、文印、檔案、保密、機要等工作。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辦公室日常工作。辦理捐贈、印章、吊牌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起草縣政府辦公室工作意見和工作總結。
(三)信息技術股
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和網路輿情的收集、整理、編輯,向上級政府報送信息。
(四)政務督辦股
負責政務督查督辦與反饋工作。負責縣政府範圍內的人大議案、建議、批評、審議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牽頭做好全縣政府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五)行政事務股
負責縣政府領導的服務事務。負責機關財、物、工資、車輛、房屋管理、後勤服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具體承辦室內和縣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縣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綜合性講話、文稿以及向省市的綜合性匯報材料;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參與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諮詢和縣政府重大決策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整理報送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動態。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調查研究、決策諮詢工作。
縣政府督查室(縣效能辦) 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牽頭開展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縣政府目標和績效管理工作;組織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縣、市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審議意見和政協提案、建議案;承擔全縣效能建設具體工作。
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外事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歸口管理本地區因公出國事務;審核、承辦本地區因公出國團組、人員的報批手續。管理並承辦本地區邀請(除旅遊、經貿外的)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指導本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依法保護華僑、僑眷的合法權益。了解和檢查本縣因公出國團組在國外的活動情況。
機關黨總支部 負責機關、掛牌單位和管理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一)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46名(含工業園區專項行編8名及法制辦、應急辦、民宗局行政編制)。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領導幹部職數15名。縣政府研究室、縣政府督查室、縣外事僑務辦公室正副職按規定配備。
紀檢組長、機關黨總支部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
工勤人員控制數9名。
辦公室調整
(一)縣政府法制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負責依法行政理論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清理、發布、備案工作;負責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研究完善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建設;負責全縣行政調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審查、確認、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團的組織、協調、聯絡及日常工作;負責政府性聽證行為的指導、監督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規格為正科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綜合股、行政複議應訴股(大竹縣行政調解指導中心)。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縣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編制和修訂縣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和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應急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指導和培訓全縣應急隊伍、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建立駐竹解放軍、武警部隊、駐地企業與地方的應急聯動機制;及時接收轄區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和防災救災減災報警信息,迅速啟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適時發布事件動態情況公告,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組織救援演練;指導全縣防災救災減災工作,監督檢查全縣應急和救災的資金、物質的使用執行情況;承擔縣政府政務值班、突發事件信息接報、社會公眾反映信息的接收和處理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縣應急辦機構規格保持正科級不變,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縣民族宗教局
貫徹執行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指導全縣民族宗教工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局長按規定配備。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主任:舒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