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為主管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
  • 轄區:大理白族自治州
  • 職能科室數量:10個
  • 職能調整:劃出、劃入
介紹,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介紹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職能、城市防洪職能交州水利局。
2、將燃氣用具的生產管理以及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職能分別交州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3、將建築機械行業規劃和生產管理交州經濟貿易委員會。
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
4、將全州城鄉規劃職能劃歸州規劃局。
(二)劃入的職能
1、組織協調我州與國際間的建築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工作。
2、綜合管理全州建築室內裝修市場,負責全州工程定額、設計、施工及其企業資質的審核報批。
3、綜合管理統籌小城鎮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主要職責:
1、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貫徹國家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州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地震恢復重建、建築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設計諮詢、市政公用事業、建築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進行行業管理;編制、管理州級城鎮建設資金項目投資計畫。
2、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負責全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貫徹執行建設項目計價依據;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州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管理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及執(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預概算、招標標底控制價、承包契約價、工程結算價等的審查管理;對工程造價糾紛進行行政調解和技術鑑定。
3、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負責全州建築業管理和指導全州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及建築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建築市場和建築裝飾裝修市場準入與清出、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工程許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工程質量監督投訴、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程檢測;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和政策,起草或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辦法;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實施安全報監備案管理、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上報和監督管理;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調查處理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對電梯、建築門窗、太陽能熱水器的生產安裝、維修進行行業管理。
4、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指導和規範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負責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設計市場準入和清出;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協調重點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及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指導全州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5、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管理全州城市和村鎮建設,管理全州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市政設施、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垃圾、污水處理工作;指導全州村鎮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以及試點鎮的審批。
6、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負責全州住宅建設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及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州住房制度改革;承辦廉租住房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
7、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制定行業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8、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負責管理全州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及施工;參與編制和指導地震防災規劃;負責對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鑑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州地震恢復重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貫徹執行發展套用新型牆材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新型牆材開發套用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型牆材的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材專項基金的徵收、返退和使用管理、查處違反牆改政策的行為;承擔大理州新型牆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和勞動標準工作;負責制定全州建設系統的人才培訓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行業的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
1、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聯絡、新聞宣傳、信息收集整理上報、政策調研和接待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機要和保密工作;負責管理文書檔案;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息化發展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議案、提案的辦理;參與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局黨組、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負責系統內的政治思想、黨員教育、黨員統計、信訪、政策調研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各單位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
2、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計畫財務科
認真執行《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制訂財務計畫,實行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強化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負責管理機關的固定資產和財務;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綜合管理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負責本局財務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社會集團購買力及專控商品的審查、報批和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系統內的統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檢查、監督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
3、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村鎮建設科
負責指導全州村鎮建設工作,研究擬定村鎮建設的規章並檢查監督其實施;負責全州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和試點鎮審核上報,組織指導試點小城鎮建設;指導村鎮房屋設計與施工,推廣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指導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移工作。參與移民建鎮、撤鄉並鎮、撤鄉建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有關指導協調與管理工作。
4、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勘察設計科
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負責全州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規範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套用;負組織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行業註冊師等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的審查上報工作;負責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的資質審核、申報和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建築裝飾裝修設計資質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協調重點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有關工作。
5、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建築管理科
組織擬定全州建築業的發展政策;綜合管理全州建築業;參與對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州建築業企業(企業項目經理)、室內裝飾、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建築工程實驗室的資質審核、申報和動態管理工作;協助審查全州工程建設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上報工作;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
負責對全州建築裝飾裝修(含室內裝飾)施工企業資質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6、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城市建設科
負責制定全州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改革措施、技術標準和法規;負責全州城市(縣城)建設統計年報工作;參與編制全州城市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年度和中長期計畫;參與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州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污水處理、城市照明)公用〔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事業;負責指導城建執法監察、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環境衛生及垃圾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熱力)及器具經營資質、燃氣(熱力)工程建設、器具檢測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燃氣公共客運等市政公用企業的資質認證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對市政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認證預準審批工作; 負責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維修進行行業管理。
7、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法規科教科(加掛局職稱改革領導組辦公室和局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定建設行業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各項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本行業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審查和報批工作;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及培訓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改革和轉換經營機制的工作;組織擬定行業科技發展戰略、計畫;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論證,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和科技市場;指導科技成果轉讓、開發利用和企業技術進步;組織局業務範圍內的對外技術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建設行業科技成果的技術鑑定;負責建設系統科技情報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管理及新型產品的引進、推廣工作。
負責全州建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審的組織工作;負責州級建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履職考核和屆滿考核工作;協助有關科、處、室管理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與繼續教育工作;編制全州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全行業職工培訓、勞務培訓、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聯繫雲南建設學校的日常工作。
8、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抗震防震(恢復重建)辦公室
負責擬定科學合理的地震恢復建設方案,報經經州人民政府批准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後督促實施;加強對震區排危工作的指導,避免出現次生災害;加強對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工程質量。恢復重建結束,做好恢復重建工作總結,上報州人民政府;參與抗震設防規劃的編制、審查及上報工作;參與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參與有關部門進行抗震鑑定、抗震加固和經費管理;完成州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9、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住房保障科
指導並監督全州住房保障工作;承辦廉租住房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州住房保障總體規劃、制度建設、政策研究和綜合協調等職責。並負責原大理州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10、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設局總工程師辦公室
負責監督執行全州建設技術規範、行業標準及上級有關規定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核;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對建設方案評審和諮詢;指導全州技術性工作的開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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