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是張衠創作的社會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20年11月。

該書論述大數據監控經濟引發個人信息的失控風險,論述政府大數據監控對個人隱私權等基本權利的威脅,提出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需實現範式轉型,提出個人信息安全規制實現的三種路徑,設計個人數據跨境流動與安全規制的政策路徑。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
  • 作者:張衠
  • 首版時間:2020年11月
  • 字數:25萬字
  • 類別:社會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在理解科技發展和社會變遷內在邏輯的基礎上,該書提出了權利重塑、風險規制、技術規制三種規制模式,以回應大數據帶來的新的技術和社會形態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同時,以產業發展推動數據主權為基礎,提出個人數據跨境流動中保障個人隱私和國家安全的規制路徑。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的系統性風險
第二章 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的現狀、困境與範式轉型
第一節 大數據監控經濟引發的個人信息失控風險
第二節 政府大數據監控下的個人隱私風險
第三節 全球化下的數據主權與安全風險
第一節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全球擴展進程
第二節 我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個人信息安全實證調查
第三節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自決權的困境與規制範式轉變
第三章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權利體系的重構
第四章 個人信息安全的風險規制路徑
第一節 作為民事權利的個人數據保護權
第二節 作為憲法基本權利的隱私權
第一節 風險規制進入個人信息安全領域
第二節 個人信息安全的風險規制
第三節 完善個人信息安全的風險規制
第五章 個人信息安全的技術規制
第六章 個人數據跨境流動與安全規制
第一節 技術標準與合作規制
第二節 “設計保護數據”的技術規制要點
第三節 默認保護數據的技術規制要點
第一節 主要國家個人數據跨境流動的政策發展趨勢
第二節 個人信息跨境流動中的風險識別
第三節 我國個人數據跨境流動規制

創作背景

大數據時代,在技術、商業、權力的通力合作之下,商業巨頭和權力機關利用大數據技術獲得了強大的社會監控能力,對個人隱私和信息自決權造成較大的威脅。與此同時,隨著數字經濟的全球化推動了個人信息的跨境流動,也引發了數據資源安全可控和國家數據主權的關切。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面臨系統性風險,但是傳統個人信息的權利保護機制卻存在較大的局限性,亟待超越“知情同意”模式,實現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範式的轉型。基於此,《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提出個人信息安全規制實現的三種路徑:一是權利重塑路徑,超越“知情同意”機制,進一步拓展個人信息自決權的內涵,將財產權理論融入個人信息權利之中,並重新定位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的價值與功能。二是風險規制路徑,通過引入個人信息處理的風險評估機制,科學地識別和分級分類個人信息安全風險,實施適當的風險減輕措施。三是技術規制路徑,即將立法與技術規制相結合,通過技術設計,為個人數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護,為數據主體提供便捷的個人信息管理工具。
該書通過對主要國家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政策的梳理,總結個人數據跨境流動中的風險關切,包括國家安全威脅,產業競爭力劣勢,無法得到個人數據同等保護水平以及大國長臂管轄帶來的數據主權威脅。通過SWOT分析中國在產業競爭力、地緣政治環境、法律政策現狀的機遇、威脅、優勢、劣勢,提出中國個人信息跨境流動與安全規制的政策路徑。對於個人數據出境,提出:一是應當堅持以市場機制為主,企業自律和政府監管相結合,通過提升產業競爭力增強數據主權。二是充分利用“一帶一路”建設等契機,由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牽頭,統籌外交部、商務部等相關部門以及主要龍頭科技企業,啟動跨境數據流動對外合作工作推進機制。三是明確數據相關國際執法協作的框架與條件,應對美國、歐盟長臂管轄,設計符合國家利益和中國企業全球化戰略的執法數據調取方案,並積極與各國建立雙邊—多邊的數據執法調取協定。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規制研究》
2020年11月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978-7-5520-3331-1

作者簡介

張衠,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法學博士,長期從事網路安全和數據保護相關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在CSSCI核心期刊、《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多篇論文和文章,負責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課題3項以及多項與國內ICT企業的合作研究項目,作為核心成員參與了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以及中央和地方網信管理部門委託課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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