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大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大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大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一般指本詞條

大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大慶市政府授權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履行中共大慶市委規定的職責,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性質: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二)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及監管事業單位轉企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完善全市地方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所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監測體系。建立完善所監管企業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四)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制定相關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與獎懲,制定所監管企業工資管理制度,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水平。
(五)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健全並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依法依規查辦違規經營案件。
(七)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領導和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完善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考核。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對縣(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管資本為主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領導分工

屠慶珏:大慶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主持大慶市國資委全面工作。
付方達:大慶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分管考核分配科、產權管理科。
徐永勝:大慶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分管黨群工作部、監督稽查科。
姜致中:大慶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分管辦公室、發展改革科。
曹忠仁:大慶市國資委二級調研員。協助屠慶珏同志工作。
顧國際:大慶市國資委二級調研員。分管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服務中心工作。
吳學軍:大慶市國資委三級調研員。協助屠慶珏同志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議、機要、督辦、保密、檔案、信息化、政務公開、財務、安全等工作,擬訂規範機關工作運轉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發展改革科。起草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及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及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糾紛調處、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工作。負責對外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和對縣(區)企業的調研工作。指導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在機關和所監管企業的運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有關方面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對違規經營投資進行檢查和督辦。承擔機關信訪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的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和反邪教工作。監督機關和所監管企業涉及職工民眾利益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配合駐市中央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所監管企業改革遺留問題。承擔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日常工作。負責做好企業改革改組後續工作和後期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在職人員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兩費”、福利費的認定、收繳和支付等工作。負責駐外機構困難職工、遺屬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財務監管科。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相關制度。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委派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管理工作。依法開展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風險管控。開展所監管企業經營績效評價。承辦所監管企業功能分類界定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工作。監測分析全市地方國有資本運營質量。承擔全市地方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縣(區)國資監管機構財務監督工作。
(四)產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增資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交易。選擇開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對所監管企業投資項目實施負面清單監督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對外合作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工作。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及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重組工作。擬訂、審核和實施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破產等方案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組建方案。承擔歸口管理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組織審核所監管企業公司章程。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
(五)考核分配科。健全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體系。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獎懲,指導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分類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約束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提出所監管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推進所監管企業廠辦大集體的改革工作。
(六)黨群工作部。指導規範所監管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考察並提出董事、監事或外部董事及國有股權代表任免或推薦意見,開展履職評價等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離休幹部和誠信建設等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深化作風整頓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全面推進所監管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加強意識形態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組織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全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協調所監管企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統戰和群團各項工作。指導黨組織關係隸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管理的駐市中央企業的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22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科級領導職數:科長5職,副科長3職。主任科員2職,副主任科員2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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