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龍鳳區財政局

大慶市龍鳳區財政局

大慶市龍鳳區財政局,是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財政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龍鳳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大慶市龍鳳區龍政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財政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區內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平衡本級政府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相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
(三)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和全區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承擔地方非稅收入和財政票據管理的責任;貫徹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承擔區本級國庫管理和政府採購監管的責任;組織制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管理工作。
(六)管理本級財政公共支出,研究和制定支出政策及標準;統一調度財政資金,辦理各項財政支出業務,實行財政集中支付。
(七)負責國有資本運營的監管,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監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清產核資和財產評估。
(八)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
(九)承擔全區會計工作管理責任;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擬訂地方財政管理制度;監督財政收支和區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和監督財政政策、稅收法規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宣傳等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文電處理、文秘檔案、起草文字材料、人事、政工、信訪、接待、財政宣傳、政策研究、幹部培訓、年度考核、組織召開各種會議;負責局制度建設、政務公開、重要事項督辦、資產財務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險和退休職工管理等工作。
(二)預算崗
編制區本級年度預(決)算草案及區本級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辦理預算追加調減事宜;負責區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區本級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財政專項資金;負責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
(三)國庫崗
擬訂全區財政國庫管理、集中支付方面有關規定和辦法;研究並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組織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財政資金的核算和反映。
(四)資產管理崗
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進行審批;審批區本級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評估事項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五)財政監督崗
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檢查局內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情況;指導全區財政監督業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翟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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