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大安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研究擬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建議;制定發布工礦(指非煤礦山,下同)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國家、省、白城市調查處理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遙灑茅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企朵腿蘭腳業安全騙阿講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寒協煉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葛欠營單位。
(九)負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職業衛生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十)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安全傷亡事故的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調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機構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材料、重要檔案接轉、重要會議通知、公文管理、信息、檔案文秘等日常政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根據國家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資質審查、現場勘查、檢驗檢測、評估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及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二)墊符享監督管理科。
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恥習晚祖、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開展重要節日和活動安全生產聯合大檢查;負責重點隱患單位的檢查、督促整改。
根據國家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資質審查、現場勘查、檢驗檢測、評估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及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二)監督管理科。
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開展重要節日和活動安全生產聯合大檢查;負責重點隱患單位的檢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