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全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範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省政府令第 225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委〔2010〕2號)和《自貢市各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自府辦發〔2012〕1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結合大安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大安區行政區域內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適用本規定。
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政府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屬地監管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和安全隱患排查的責任主體,依據《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16號)和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承擔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行“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承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監督、指導責任,定期向第一責任人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履職情況;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工作範圍內與安全生產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在研究、部署、檢查相關工作時,對安全生產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定期向第一責任人報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並通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第六條 區安監局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他區級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行業或領域實際,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定期向區政府報告、向區安監局通報安全生產有關工作情況。
第七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原則,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屬在區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央在川企業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4〕29號)規定執行。
第二章 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八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是:
(一)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和獎懲。
(二)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組織、督促;支持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督促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從人員、職責、經費、其他必要手段等多方面確保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採取多種形式,提供有效保障條件,支持、督促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產業政策引導,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藝和設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本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保障體系和執法監察體系,落實人員編制、職責、經費和裝備,確保與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相適應。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保障機制,把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實行“一票否決”。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落實“一崗雙責”,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範圍。
(七)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生產經營單位嚴格監督檢查;依法做好轄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工作;建立轄區內重大隱患檔案;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立即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處置和排除;組織開展公共設施、場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八)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依法提請區政府關閉不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支撐體系建設。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和成果轉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推廣運用信息化等手段,提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
(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建立基層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配備適應搶險救援實際需要的裝備,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平台和高效運轉的預警、聯動機制,領導和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及時統計和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事故調查。
(十二)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眾監督舉報各類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重大違法行為,對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十三)應當履行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九條 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區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和分解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指導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實施相關考核工作。
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調查、研究轄區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生產工作重大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目標考核並定期督促檢查;組織轄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承辦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十條 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共同職責是:
(一)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發展、行業(領域)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一致,同時計畫、安排、布置、檢查和總結。
(二)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困難和問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及時組織、指導、督促、協調有關單位消除所涉及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
(三)按照區政府要求,組織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落實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有關責任追究。
(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演練;加強部門間的應急協同聯動,充分利用有效資源,及時妥善處置安全生產突發事件。
(五)積極參加安全生產重大活動,組織實施和完成區政府及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綜合目標任務,嚴格管理和考核。
(六)負責督促、指導本行業(領域)、系統內企事業單位依法開展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
(七)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和承辦上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相關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其他工作事項。
第十一條 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職責分別是:
(一)區委編辦
1.負責審查、修改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府規範性檔案中涉及機構編制的內容。
2.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隊伍建設,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編制和職能問題。
3.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意見,研究提出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區發改局(區物價局、區糧食局)
1.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將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認真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對無相關手續的項目不予竣工驗收。
3.加強對安全生產行政事業收費和評價、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
4.負責糧食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檢查國有糧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加強儲糧化學藥劑和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開展安全專項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三)區經建委
1.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重大技術裝備、機械、冶金、建材、化工、輕工、紡織、機電、通信等行業(系統)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具體辦法的制定、指導和實施,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負責將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手續作為辦理相關項目核准、備案、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充分利用好各種專項經費,保障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落實;支持先進工藝技術,將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予以強制性淘汰。
3.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採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套用。把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研發製造作為安全產業進行培育,納入國家振興裝備製造業的政策支持範疇。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業務指導。大力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4.負責電子信息產業行業安全生產的指導,負責無線電台(站)通信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頻率和台站管理,查處有害無線電干擾行為,加強對重要時期、重點領域、重大活動實施無線電安全保障。
5.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審查及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及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6.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參與協調處理電力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與政府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電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協助指導商貿流通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防範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對商貿流通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
8.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非高危)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區教育局
1.按照《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加強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的主導責任。
2.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擬定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
3.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內容,指導中國小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
4.督促、指導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避險演練,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在職責範圍內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檢查,組織、協調、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負責各學校、直屬單位教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6.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
7.指導各類學校加強學生校外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