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西學:自然20講

《大學西學:自然20講》匯集了從亞里士多德、培根到威爾遜、利奧波德等西方二十位學者對自然的種種看法。自然曾經擁有靈氣,而後又被袪魅;自然曾被視為有待持續征服的對象性存在,而後又進入倫理共同體並成為美學探討的主題……在生態環境危機迫在眉睫的現今之世,人類在自然中如何自處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命題。

基本介紹

  • 書名:大學西學:自然20講
  •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 頁數:318頁
  • 開本:16
  • 定價:28.00
  • 作者:劉華傑
  • 出版日期:2008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20105819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大學西學:自然20講》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劉華傑,北京大學地質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碩士、博士,現為北京大學哲學系、北京大學科學傳播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作品有《渾沌語義與哲學》、《分形藝術》、《以科學的名義》、《一點二階立場:掃描科學》、《中國類科學》、《殿里供的並非都是佛》、《看得見的風景:博物學生存》等。

圖書目錄

編者序
第一講 自然與目的
第二講 人作為自然界的臣相和解釋者
第三講 產生自然的自然和被自然產生的自然
第四講 論自然
第五講 論自然
第六講 生存鬥爭
第七講 湖
第八講 大自然的報復
第九講 阿爾瑪實驗室
第十講 生存競爭與互相
第十一講 生活世界是自然科學的被遺忘了的意義基礎
第十二講 自然的脈搏
第十三講 兩個大洋之間的時辰——巴拿馬運河
第十四講 土地的價值
第十五講 從自然到歷史
第十六講 一位播種希望和歡樂的老人
第十七講 自然史
第十八講 生命的未來
第十九講 自然作為養育者
第二十講 大自然的美學

文摘

第一講 自然與目的
【編者按:亞里士多德在本文中闡釋了“自然”在古希臘時的各種含義,引出了“四因說”: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目的因。這四者合起來可以較完美地回答“為什麼”的問題。後三者在他看來常常可以合而為一,他顯然更強調後者,“目的論”的思想與亞里士多德有重要關係。在本文的後面,他論述了必然與目的的關係。亞里士多德的自然觀念深深影響了以後的西方人,包括近現代科學家。】
凡存在的事物有的是由於自然而存在,有的則是由於別的原因而存在。“由於自然”而存在的有動物及其各部分、植物,還有簡單的物體(土、火、氣、水),因為這些事物以及諸如此類的事物,我們說它們的存在是由於自然的。所有上述事物都明顯地和那些不是自然構成的事物有分別。一切自然事物都明顯地在自身內有一個運動和靜止(有的是空間方面的,有的是量的增減方面的,有的是性質變化方面的)的根源。反之,床、衣服或其他諸如此類的事物,在它們各自的名稱規定範圍內,亦即在它們是技術製品範圍內說,都沒有這樣一個內在的變化的衝動力。但是,如果它們碰巧是由石頭或土或這兩者的混合構成的,那么在它們構成時它們就從原來這些材料中偶然地得到了這種內在的變化的衝動力,因此,“自然”是它原屬的事物因本性(不是因偶性)而運動和靜止的根源或原因。我之所以說“不是因偶性”,因為(譬如說)一個是醫生的人可能是他自己恢復健康的原因。但他畢竟不是在自己有病的時候才有醫術的,醫生和病人是同一個人的情形是偶然的。也正是這個緣故,這兩者經常是分離的。所有其他的人工產物情況也是這樣。沒有一個人工產物本身含有製作它自己的根源。雖然人工產物(例如房屋和其他一切手工產物)的根源存在於該事物以外的別的事物內,但有一些人工產物自身內有這種根源,不過那不是因本性而如此的,只是由於偶性才成為該事物的原因的。
“自然”的意思就如上述。凡在自身內有上述這種根源的事物就“具有自然”。所有這樣的事物都是實體,因為它是一個主體,而自然總是依存於一個主體之中的。
其次,“按照自然”這一用語對於自然物,對於它們因本性而有的各種表現都是可用的。例如火向上運動,這不是“自然”,也不是“具有自然”,而是“由於自然”或“按照自然”。
什麼是“自然”,什麼是“由於自然”而存在的事物,什麼是“按照自然”,都已經說過了。要想證明自然這東西的存在是幼稚可笑的。因為明擺著有許多這類的事物實際存在著,反而想用不明白的來證明已明白的,表明這種人不能辨別自明的東西和不自明的東西。(這種精神狀態顯然是可能的,一個生而盲目的人會去向人解釋各種顏色。這種人在說出這些名詞的時候,想必是沒有任何相應的思想的。)
有些人認為自然,或者說自然物的實體,就是該事物自身的尚未形成結構的直接材料。例如,說木頭就是床的“自然”,銅就是塑像的“自然”。(例如安提豐說:如果種下一張床,即腐爛的木頭能長出幼芽來的話,結果長出來的不是一張床而會是一棵樹。——他這話的用意是要說明,根據技術規則形成的結構僅屬於偶性,而真實的自然則是在此製作過程中始終存在的那個東西。)但是如果這些事物的質料和別的一些事物也有同樣的這種關係的話,例如銅、金和水的關係,骨頭、木頭和土的關係等等,那么水、土等就又是銅、木頭等的自然或本質了。所以有些人主張存在物的“自然”是土,有人主張是火,有人主張是氣,有人主張是水,有人主張是其中的幾個,有人主張是這四元素全部。他們無論把哪一個或哪些個元素理解為這樣的東西,他們都主張這個或這些個元素就是實體的全部,而別的一切都只不過是它們的影響、狀況或者排列而已。他們還主張它們都是永恆的(因為它們不會有喪失自己本性的變化),而別的事物則無休止地產生著、滅亡著。
以上是關於自然的一種解釋,自然被解釋為每一個自身內具有運動變化根源的事物所具有的直接基礎質料。另一種解釋說:“自然”是事物的定義所規定的它的形狀或形式。因為.“自然”這個詞用於按照自然運動變化的事物或自然的事物,就像“技術”用於按照技術的事物或技術的產品一樣。如果一事物僅僅潛在的是一張床,還沒有床的形式,我們就不會說這事物有什麼是按照技術的,也不會說它是技術的產品,自然產物的道理也是如此。還只潛在的是肉或骨的東西,在它取得定義中指出的形式以前——在界說什麼是肉或骨時就會說到它們的形式——就還沒有它自己的自然,也不能說它們是“由於自然”而存在。因此根據對“自然”的這第二種解釋應該說:自然乃是自身內具有運動根源的事物的(除了在定義中,不能同事物本身分離的)形狀或形式。(由質料和形式合成的事物,如人,就不是“自然”,而是“由於自然”而存在的事物。)質料和形式比較起來,還是把形式作為“自然”比較確當,因為任何事物都是在已經實際存在了時才被說成是該事物的,而不是在尚潛在時就說它是該事物的。
再說,人由人產生,但床不由床產生。正是這個緣故,所以都認為床的自然不是它的圖形而是木頭。因為如果床能生枝長葉的話,長出來的不會是床而會是木頭。因此,如果說技術物的圖形是技術,那么對應地說,自然物(如人)的形狀也是“自然”,因為人由人產生。
第三種解釋把自然說成是產生的同義詞,因而它是導致自然的過程。這個意義上的自然不像醫病。醫病不是導致醫術而是導致健康,因為醫療過程必然從醫術出發而不導致醫術。兩種不同含義的“自然”相互間的關係不是這樣:產生事物的產生過程是由一種事物長成另一種事物的。那么它長成什麼事物呢?不是長成那個長出它的事物而是長成那個它要長成的事物。那么形式就是“自然”。但形式和自然一樣也是有不同含義的,因為缺失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形式。
為什麼一件自然的事情就不可以不是為了目的,也不是因為這樣比較好些,恰如天下雨不是為了使穀物生長,而只是由於必然(因為蒸發的水蒸氣必然冷卻,冷卻了必然變成水而下降,其結果穀物得到雨水而生長)呢?同樣,一個人的莊稼在打穀場上遭雨霉爛了,可是下雨並不是為此——為了使穀物霉爛,這是偶然的。自然物的各構成部分何嘗不也是這樣呢?例如,人的牙齒就必然地長得門齒銳利,適於撕咬,臼齒寬大,便於磨碎食物,它們的產生並不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只是一種巧合的結果。其他一切似乎有目的的構成部分也是這樣。在事物的所有部分結合得宛如是為了某個目的而發生的那樣時,這些由於自發而形成得很合適的事物就生存了下來。反之,凡不是這樣長起來的那些事物就滅亡了,並且還在繼續滅亡著,如恩培多克勒所說的那種“人頭牛”就是這樣地滅亡了。
這個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論證,就是人們可能用以提出懷疑的根據。但是這種論證是不能成立的。因為這些事物以及一切自然物是永遠如此或通常如此產生的,其中沒有一個是由於偶然或自發而產生的。冬天常常下雨不算是偶然,也不算是碰巧。如果暑天下雨就被認為是由於偶然或碰巧了;暑天炎熱也不算是偶然或碰巧,要是冬天炎熱就算是偶然或碰巧的了。那么既然或是碰巧或是有目的,二者只能擇一,又,既然這些事物是不可能出於巧合也不可能出於自發的,那么就是有目的的了。而這些事物又全都是自然的(那些與我們在這問題上見解相反的人,從他們的話里看出也應該是沒有否認這一點)。因此在自然發生著和存在著的事物里是有目的的。
其次,在凡是有一個終結的連續過程里,前面的一個個階段都是為了最後的終結。無論在技藝製造活動中和在自然產生中(如果沒有什麼阻礙的話)都是這樣,一個個前面的階段都是為了最後的終結。技藝製作是為了某個目的,自然產生也是為了某個目的。例如,假定一所房屋屬於自然產生的事物之列,它的產生也會經過像現在由技術製造時所通過的那各個階段;反過來,假定自然物不僅能由自然產生,而且也能由技術產生的話,它們的產生就也會經過和由自然產生時所經過的一樣的過程。前面的所有各階段都為了終結。一般地說,技術活動一是完成自然所不能實現的東西,另一是模仿自然。因此,既然技術產物有目的,自然產物顯然也有目的。因為前面的階段對終結的關係在自然產物里是和在技術產物里一樣的。
這一點在人以外的其他動物的活動里表現得最明顯。它們做著各種事,並不用技術,也沒有經過研究,也不是出於什麼考慮。因此有些人問道:蜘蛛、螞蟻等等這些動物工作著,那是由於“努斯”呢還是由於別的什麼呢?如果我們繼續這樣仔細地觀察下去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植物也是為了目的而長出東西來,例如葉子長出來是為了掩護果實。因此,燕子做窩、蜘蛛結網既出於自然,也有目的,植物長葉子是為了果實,根往下生長(不是往上長)是為了吸取土中的養分,那么可見,在自然產生和自然存在的事物中也是有目的因的。
又,既然自然有兩種含義,一為質料,一為形式。後者是終結,其餘一切都是為了終結,那么,形式該就是這個目的因了。
然而,差誤的現象在技術的過程中是有的,如文法家會寫錯文句,醫生會用錯藥。因此,在自然過程中差誤顯然也是可能有的。如果說有些技術產物造得正確,達到了目的,在出現了差誤的產物里,就是想達到目的而沒能達到,那么在自然產物里也是會有這種情況的,畸形物就是沒能達到目的。因而在根源的結合中,如果不是針對著某一目的或目的沒能達到,“人頭牛”之類的東西就會因為某一種根源(相當於現在所說的“種子”)的誤差而產生。還有:動物不是一下子就產生的,必然先已產生種子,所謂“生命之原初”就是指的種子。
再說,在植物中也存在著目的因,但是合目的的準確程度差些。那么,在植物中是否也有“橄欖頭葡萄”(就像“人頭牛”一樣)之類的東西呢?這是一個怪念頭。但是如果動物中有過這類東西,植物中也就理當有過,而且還應該在種子裡就已經偶然地產生了。
但是總的說來,持這種念頭的人,是取消了自然物和自然。因為凡自然物都是以一定的內在的根源為起點,通過不斷的運動變化過程,達到一定的終結的。由任何一種根源出發的運動變化,既不會達到完全相同的終結,也不會達到完全偶然的終結,而是始終有一種竭力趨向相同終結的傾向(如果沒有障礙的話)。目的和達到目的的運動過程也可能因偶然而發生。例如,一個外邦人來了,交付贖金之後被放走了,就好像他是為此而來的,但實際不是為此而來的,這時我們就說他是因偶然而做了這個的。這個終結是因偶然屬性而達到的——因為偶然屬於因偶然屙陛的原因,這是我前面已經講過的——但是,如果這件事是一定要發生的或通常要發生的,那么它就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由於偶然”發生的。在自然過程里,如果沒有障礙的話,總是一定或通常會達到目的的。如果因為看不到能有意圖的推動者,就不承認產生有目的,這是錯誤的。事實上技術也不能有意圖,因為,如果造船技術存在於木頭裡的話,那么“由於自然”也就能同樣地造出船來了。因此,既然技術內有目的,那么自然內就也有目的。醫生給自己治病就是一個最好的比方,因為自然就像這個。
那么顯然,自然是一種原因,並且就是目的因。
至於必然性,我們要問:必然的東西是因“假設”而必然的呢,或者也是“單純”必然的呢?通常的看法,是把必然的東西置於產生過程之中,正如有人認為牆壁是這樣地因必然而產生的:因為重的東西自然地向下,輕的東西自然地向上,所以石頭在最下面做地基,磚頭因為比石頭輕在它上面,木材在最上面,因為它最輕。
牆壁的產生雖然不能沒有這些東西,但它並不是由於這些東西——這些只能作為它的質料因。——產生牆壁是為了要遮護和保藏某些別的東西。在其他一切凡含有目的的事情里也都一樣,不能沒有那種具有必然的本性的事物,但產生不是由於這些事物(除了作為質料)而是由於目的。例如,為什麼鋸子是現有這樣的呢?答日:為了有一個能鋸東西的鋸子。但是,若不是用鐵做的,就不能產生符合這個目的的鋸子。因此,若要有鋸子,並能鋸得了東西,它必然是鐵的。這樣,必然的東西是因“假設”的,而不是作為在它以前的那些事物決定的必然結果。因為必然的東西是在質料之中,而為了的東西卻是在定義里。
數學中必然的東西和自然產生的事物中的必然的東西有某種相似之處。例如,既然直線的定義是現有的這樣,三角形的諸角之和必然等於兩直角。但是不能倒過來,如果三角形諸角之和不等於兩直角,那么直線的定義也就不會是現有這樣的。但是,在有目的地產生的事物中,論證次序是可以倒過來的。因為,如果目的要達到或已經達到,那么它之前的階段將先存在或已先存在。否則,恰如在數學裡那樣,結論得不到,起點(即前提)就不會存在,目的或為了的某種東西也不會存在。因為目的也是一個起點——當然不是指產生活動的起點,而是指的邏輯推論過程的起點(在數學裡只有邏輯過程的起點或前提,因為在數學裡不存在產生活動)。因此,如果要有一所房子,這樣那樣的事物或(概括地說)為了目的的質料(例如磚、石等——如果是房屋的話)必先產生、先預備好或先已存在了。但是,目的不是也不會是由於這些事物(除非作為質料)。然而,如果完全沒有這些東西——房屋缺少石頭,鋸子缺少鐵——那么房屋、鋸子也不會產生,恰如在數學裡那樣,如果“三角形諸角之和等於兩直角”不能成立,它的前提也必不存在。
那么顯然,自然物里的必然的東西,就是我們稱之為質料的那東西和它的運動變化。雖然質料和目的這兩個原因自然哲學家都必須加以論述,但比較主要的是論述目的因,因為目的是質料的原因,並非質料是目的的原因。目的是為了某種東西,而起點來自定義。恰如在技術產物里那樣,既然房屋是由現有的定義規定了的,那么它的材料必然地應該早已產生或早已存在了;既然健康是由現有的定義規定了的,那么這樣那樣的身體素質必然地應該早已產生或早已存在了。同樣,人也是如此。一定的事物必然先有一定的質料。這種必然的東西或許也存在於定義里。因為在給“鋸”這種動作下定義,說它是這樣的一種分割方式時,若沒有這樣性能的齒,這種分割方式就不可能,鋸齒若不是鐵的,也不能有這種性能的齒。因為在定義里也包括幾個成分術語作為定義的物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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