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學生徵兵網
- 創建於:2008年4月
- 首次改版時間:2014年2月
- 對象:大學生
網站欄目
報名流程
初審初檢
女青年持《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按兵役機關通知要求參加地市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初審初檢,合格者確定為送檢對象並張榜公示。
體檢考評
徵兵開始後,送檢對象根據兵役機關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體檢站參加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
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後,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其進行政治聯審和走訪調查。
預定新兵
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對學歷、年齡、體檢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應徵女青年,按照綜合素質考評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預定新兵。預定新兵名單(包括姓名、戶籍地、學歷、高考原始總分數、綜合素質考評分數)同時在省、地市、縣三級徵兵辦公室營院外張榜公示,接受民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 天。
批准入伍
經公示未被舉報和反映有問題的,確定為批准入伍對象,由縣級徵兵辦公室辦理批准入伍手續,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註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大學生在畢業離校或放假前,根據學校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大學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或者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選擇一個作為自己參軍入伍的應徵地。徵兵開始後,應徵地兵役機關會將具體上站體檢時間、地點通知大學生本人,大學生可根據通知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以及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直接參加應徵地縣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預定新兵
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民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註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