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的有關規定,每年有計畫地接收一定數量品學兼優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是為了補充公安現役幹部來源,有效改善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為部隊履行使命任務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近幾年,廣大地方大學生幹部奉獻警營、建功立業,在部隊建設和各項工作任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學生士官考試
- 作用:在部隊建設和各項工作任務中
- 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 範圍:高校畢業生
- 時間:2009年2月15日
簡介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範圍有哪些?
哪些畢業生不屬於接收範圍?
(二)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四)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五)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六)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七)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徵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對接收對象的政治條件有何規定?
對接收對象的學歷條件有何規定?
對接收對象的年齡條件有何規定?
對接收對象的身體條件有何規定?
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雙眼裸視力,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於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不低於4.3。報考公安警衛部隊的畢業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關於選調警衛幹部的規定(試行)》(公政治現役〔1996〕82號)中的相關條件,男生身高不低於1.75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5米。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接收工作按以下基本程式:1、接收單位組織宣傳動員;2、畢業生按照接收單位發布的招錄簡章規定的時間、方法自主報名;3、接收單位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查;4、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5、接收單位組織考核考察;6、擬接收人員參加集中培訓;7、按程式呈報審批入伍。
接收對象必須通過由公安部政治部組織的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和由接收單位組織的考核考察。凡未參加或未通過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接收。
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範圍和題型,參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確定。時間為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
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是否有輔導教材和複習資料?
公安部政治部不組織任何單位或個人編寫有關知識能力統一考試的輔導教材和複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