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月度勞動力調查自2009年起正式組織實施,當時的調查範圍為全國4個直轄市和27個省會(首府)城市。從2013年4月開始擴大到65個城市。大城市月度勞動力調查,採用分層、二階段、機率與規模成比例的抽樣方法。第一級抽村級單位,第二級在抽中的村級單位中抽取住戶組。
大城市的村級單位樣本由國家統計局負責抽取,各省級統計局負責審核抽中村級單位樣本的代表性,以及一些村級單位所在的地域可能發生的拆遷變動,最終確定抽取的村級單位樣本。在抽中的村級單位樣本中,省級統計局負責集中抽取調查住戶組。
非直轄市月度調查600戶,直轄市月度調查1200戶。調查戶按月度在村級單位內進行樣本輪換。樣本輪換以住戶組為單位,即每個住戶組為一個輪換組。當住戶組進入一個完整的輪換周期後,每個住戶組每隔2個月調查一次,累計調查5次後退出調查。每季度在每個村級單位調查15個住戶組,每個住戶組為4戶,共60戶(15×4),分3個交叉子樣本,每個子樣本5個住戶組(20戶),每月調查一個子樣本,每季度調查3個子樣本(合計調查60戶)。當輪換步驟完全實施後,季度間有80%的樣本重複調查,月度間無重複樣本,年度間的同月有20%的重複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