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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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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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6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3]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市場監管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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