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大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市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市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市級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大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推動全市新型標準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市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負責市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審查、批准、編號、發布和複審工作。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推動和國際對標采標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市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五)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七)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市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大力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市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市公安機關,市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市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大同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參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太原海關的職責分工執行。
5.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市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
6.與市新聞出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現任領導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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