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是自治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綜合辦公室一個,承擔縣環境保護局所有的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化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大化瑤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工作職責,
機構概況
單位名稱:大化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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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
大化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是自治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訂大化縣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縣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三)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材料上報等。
(四)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環保專項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配合有關部門對環保領域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監督工作。負責排污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全縣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在許可權內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審查重大發展建設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縣的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水體、大氣、噪聲、固體廢物、土壤、光、惡臭、化學品、機動車船等污染源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本轄區內污染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調查處理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環境污染糾紛。
(八)指導、協調全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建設,協調和組織實施大化縣生態縣建設工作。
(九)協助上級環保部門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理,參與反生物、反化學、反核與輻射恐怖攻擊工作。
(十)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大化縣環境質量報告書。
(十一)開展全縣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循環經濟建設,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清潔生產核查工作。
(十二)協助上級環境保護部門開展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協調轄區內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地址:大化縣大化鎮文昌西路94號
內設機構
大化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內只設綜合辦公室一個內設機構,承擔縣環境保護局所有的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財務、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信息、接待、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紀檢監察以及黨務工作。
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環保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承擔局機關環保信息的編制等工作。
承擔環境處罰案件的審核、應訴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協調行政審批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承擔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排污收費征管用的監督等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土壤、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放謝性物質、電磁輻射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和調查處理;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參與反生物、反化學恐怖攻擊工作。
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配合做好企業清潔生產核查工作。協調、指導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負責環境質量狀況的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
承擔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項目審查工作,嚴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準入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核查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協助上級環保部門監督管理核安全、輻射環境安全、放射性廢物。配合做好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和調查處理和對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廢物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和輻射環境管理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提出國家級、自治區和市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的申報或審批建議;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轄區內各級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承擔生態大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