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多德弗蘭克法案)

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

多德弗蘭克法案一般指本詞條

《多德-弗蘭克法案》全稱《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於2010年7月21日由美國時任總統歐巴馬簽署生效。

它是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美國一項最全面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明確旨在限制系統性風險,為大型金融機構可能遭遇的極端風險提供安全解決方案,將存在風險的非銀行機構置於更加嚴格的審查監管範圍下,同時針對衍生產品交易進行改革。

《多德-弗蘭克法案》建立了一個新的金融監管框架,將不可避免地對未來長時間美國金融市場、金融監管體系、危機處置路徑等的重塑產生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德弗蘭克法案
  • 外文名: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 實施日期:2010年6月25日
  • 特色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
  • 性質:金融改革法案
背景,主要內容,意義及實施,法案爭議,後續發展,大事記,

背景

次貸危機爆發後,美國經濟和金融受到重創,失業率居高不下,同時美國政府一系列拯救瀕臨破產金融機構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各界和民眾的不滿,普遍指責金融機構的貪婪和金融監管的缺失,強烈呼籲金融改革。
多德弗蘭克法案始於2009年3月,當時美國財政部在G20會議前發布了一個名為“監管之路規則”(Rules for the Regulatory Road)的框架,並在隨後發布了一份更為詳盡的白皮書及立法建議,從而奠定了以後正式立法通過的法案內容的基礎。
2009年6月歐巴馬公布“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多方角力和妥協,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於2009年12月和2010年5月通過了改革法案,雙方通過文本卻不同。因此直到2010年6月和7月,眾議院和參議院才分別通過最終文本,以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巴尼·弗蘭克(Barney Frank)和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多德(Chris Dodd)命名。該法案旨在有效控制系統性風險,保護納稅人和消費者利益,維護金融穩定,防止金融危機再次發生。
多德-弗蘭克法案包涵三大核心內容:
一、擴大監管機構權力,破解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的困局
,允許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謂“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機構和禁止使用納稅人資金救市;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
二、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全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採納所謂的“沃克爾規則”,即限制大金融機構的投機性交易,尤其是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以防範金融風險。

主要內容

《多德-弗蘭克法案》長達2300頁,包括16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擴大監管機構許可權,實施系統性風險監管。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簡稱FSOC),由財政部牽頭,負責認定金融系統中不穩定因素,規範市場紀律,應對潛在風險。評估金融機構對金融體系的影響,認定系統重要性機構,督促美聯儲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特別監管,改變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局面,防範系統性風險。
第二,擴大美聯儲監管職責,負責監管所有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時美聯儲自身也面臨更嚴格的審查,該法案規定政府問責辦公室(簡稱GAO)負責審計美聯儲緊急貸款、各類政策工具執行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問題。
第三,加強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設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負責監管按揭貸款、信用卡等個人金融產品,確保消費者決策時真正了解金融產品,防止金融機構的掠奪性條款和欺詐行為。
第四,採用“沃爾克規則”,限制銀行進行自營交易。
第五,加強衍生品市場監管,責成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監管衍生品交易,監督過度投機行為。
第六,要求資產證券化風險留存,貸款證券化產品的發行機構,需留存不少於5%的資產風險,以便發行機構和投資者共擔風險。

意義及實施

該法案有針對性地修補了美國金融監管的漏洞,推翻了被動應對系統性風險和金融危機的監管理念,將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作為系統性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對系統性風險做定性和定量研究,及時提供監測預警和政策建議,從而使系統性風險可識別、可應對;以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作為系統性風險的第二道防線,建立處理瀕臨倒閉的系統重要性機構的機制。若《多德—弗蘭克法案》得到嚴格實施,將有效降低系統性風險,減少金融危機發生的機率和程度,降低危機對金融市場、巨觀經濟和社會福利的衝擊,但在短期內也可能給美國銀行業和經濟復甦帶來負面影響。

法案爭議

《多德-弗蘭克法案》誕生以來,共和黨一直對其持批評態度,認為該法不能改革華爾街,甚至會給金融行業帶來額外合規成本,影響金融支持經濟,危害美國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削弱美國金融機構競爭力。共和黨參議員謝爾比竟稱之為“多達2300頁的廢紙”。
立法者、監管者和金融從業者關於該法的爭議及難點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如何解決金融機構的“大而不能倒”問題;
2)消費者保護的具體內容和措施;
3)“沃爾克規則”是最具爭議的一點,如果該規則嚴格執行,部分銀行收入將受到顯著影響;
4)金融衍生品監管。如對集中清算的衍生品範圍、透明度要求以及抵押品要求等;
5)美聯儲的角色。眾議院主張無所不包的大聯儲,而參議院則主張限制美聯儲許可權;
6)該法對金融機構的嚴格監管可能會影響銀行業、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發展,阻礙經濟復甦,最終影響消費者利益。

後續發展

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總統競選中曾多次表示,一旦當選美國總統,希望很快終止或縮減涉及金融改革的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
特朗普過渡團隊在競選時曾抨擊該法案稱,大型銀行越來越大,而社區金融機構卻在以每天一家的速度消失,納稅人則繼續被迫救助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
2017年2月3日,美國總統特朗普下令對《多德-弗蘭克法案》法案進行全面審查,簽署下達行政命令大幅縮減該監管系統。
同時,特朗普還會叫停另一項歐巴馬的監管措施,即所謂“信託規則”,該規定要求退休金顧問確保其客戶利益最大化,這樣的規定遭致金融業普遍的反感。特朗普的命令將會讓新政府獲得時間審查。
特朗普推動全面修訂多德-弗蘭克法(Dodd-Frank),開啟了六年來最大的監管洗牌,導致銀行股票大幅上漲。多德-弗蘭克法的規定包括禁止金融機構從事自營交易。
一位白宮官員稱,總的來說,特朗普這個舉動意在為進一步的法令鋪平道路。特朗普將減輕金融市場的監管壓力,開放投資選擇。
這一命令也是目前特朗普在放寬金融監管方面最為有力的一步。

大事記

2009年06月17日,歐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眾議院以223票贊成、20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美聯儲將成為“超級監管者”,全面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管。同時,新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
2010年05月20日,參議院以59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與眾議院版本相比,參議院版本法案在監管措施方面更為嚴厲。兩院需協商出統一文本後各自重新進行投票表決。
2010年06月30日,眾議院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兩院統一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2010年07月15日,參議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2010年07月21日,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正式簽署《多德一弗蘭克法案》,使其正式成為法律。
2017年02月03日,美國總統特朗普下令對《多德-弗蘭克法案》法案進行全面審查,簽署下達行政命令大幅縮減該監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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