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性心肌梗死

外傷性心肌梗死是鈍力作用於心臟除了可引起心包和心臟損傷外,有時還可引起冠狀動脈 損傷,繼而發生冠狀動脈痙攣或血栓形成, 最後導致心肌缺血性壞死,稱為外傷性心肌 梗死。多發生於交通事故時胸部撞擊在方向 盤上,或行人被機動車撞擊,也見於胸部被鈍體打擊,包括球類、木板、拳頭,或被家 畜踢傷,以及高墜和摔跌等。以心臟左冠狀動脈前降支受累最常見,其次為右冠狀動 脈、左冠狀動脈主幹及旋支。1939年Boas 首次報告了外傷性心肌梗塞案例,雖然發生率很低,但根據臨床病例觀察和法醫病理學 屍檢所見,外傷性心肌梗死確實存在。

其發生機制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為:①胸部鈍力可使血管腔內的血液流體液壓突然升高,導致內皮細胞和內皮下彈力肌組織遭受機械性損傷、脫落缺失,膠原裸露,有助於血栓形成,尤其兼有血流變慢、血壓下降、血流紊亂以及血液黏滯度增加時可致冠狀動脈損傷386處發生血栓阻塞管腔;②外力作用於冠狀動脈導致動脈內膜破裂,繼發血栓形成,或內膜下出血阻塞管腔;③外力作用於冠狀動脈引起血管破裂,遠端血栓形成;④外力作用導致冠狀動脈痙攣;⑤外力作用於心臟導致心肌挫傷出血壓迫鄰近的冠狀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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