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制度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特有的歷史現象,它的特點是按門第等級區別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不同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士族制度
- 別稱:衣冠、
- 歷史時期:魏晉南北朝
- 特點:高門大姓與寒第下層壁壘森嚴
士族,歷史發展,形成原因,衰落原因,特點,影響,消極作用,客觀作用,
士族
士族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門閥制度是中國歷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系統,其實際影響造成朝廷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士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與專長。直到隋唐時期,門閥制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制度所取代。
歷史發展
東漢世家豪族發展的延續,是士族的淵源;而魏晉統治階級的政策是導致士族形成的直接原因。曹魏九品中正制規定門第為定品的主要條件,使當朝顯貴子弟官運亨通;魏、吳給公卿客戶和西晉官吏可按官品占田蔭客,使顯貴廣占田地、佃客和奴婢。因此,魏晉士族必是當朝顯貴,只有在魏晉獲得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魏晉蟬聯政治地位的家族,才有資格列名士族。如琅邪王氏,王祥仕魏晉,累遷太常、司徒、太尉、太保;潁川庾氏,庾嶷為魏太僕,從子峻為晉司空;陳郡謝氏,謝纘為魏典農中郎將,子衡為晉國子祭酒等。東晉是士族勢力發展的鼎盛時期。東晉政權是司馬睿倚仗琅邪王氏之王導、王敦等的策劃和支持建立起來的,故諺稱“王與(司)馬,共天下”(《晉書·王敦傳》)。其後門閥士族潁川庾氏、譙國桓氏、陳郡謝氏等輪流執政,而形成庾與馬、桓與馬、謝與馬共天下之局。這時士族勢力平行甚至超越皇權,皇權政治演化成門閥政治。士族為維護自身利益,故修撰族譜,禁止與非士族的寒門聯姻,拒絕與寒門往來。南朝劉宋時,寒門出身的中書舍人狄當、周赳並管要務,有一次去拜訪士族張敷,敷命移座遠客,不與接觸。士族不做事繁務劇的小官,即所謂“濁官”,以標榜門第高貴。東晉以後,士族與寒門的界限基本凝固,只有極少數的寒門能夠上升為士族。而士族在發展中也有分化,如清河崔氏門第高於博陵崔氏,琅邪王氏後裔的門第也有高下之別。南朝士族漸趨沒落。由於皇權壓抑,雖授高官而不給實權;也由於士族日益腐化,士族子弟“上車不落則著作(郎),體中如何則秘書(郎)”,生而富貴,遂不思進取,縱情聲色,窮奢極欲,乃至“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在侯景之亂中,南朝士族死亡殆盡。北魏孝文帝為鞏固統治,制定了嚴格的士族制度,依官位定士族為 4 個等級,據等級享受政治經濟特權。士族制度在魏晉南朝是習慣上形成的,而北魏始由朝廷以法律形式規定。北魏士族也很快腐化,在河陰之變時遭到沉重打擊。
形成原因
(1)歷史根源:東漢以來的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
(2)政治原因:魏晉政權統治基礎是士族,皇帝依賴於士族的支持;
衰落原因
(1)自身腐朽:腐朽奢華的生活、與身俱來的特權導致士族缺乏執掌政權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
(2)東晉、南朝統治集團內部鬥爭激烈,庶族乘機逐漸典掌機要;
(3)侯景之亂的衝擊。晉朝南渡士族“寢略殆盡”;
(4)隋唐科舉制的實行動搖了士族的政治基礎;
特點
在於以譜牒門第為標準,以豪強家族、九品中正制度以及封建莊園經濟為基礎;高門大姓與寒第下層壁壘森嚴,“上品無寒門、下品無望族”;士族地主在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享有特權,其社會地位不因政治升降而受影響,庶族子弟工作事務煩瑣,官職升遷機會較少,難以同士族聯姻往來,“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決定整個魏晉南北朝諸領域官僚門閥特色。士族制度盛行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歷史現象,隨著南北經濟文化差異縮小、科舉選吏制度打擊、中小地主力量興起和唐末農民起義的衝擊,士族制度最終走向崩潰。
影響
消極作用
士族制度的政治、經濟特點,決定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往往特別尖銳,導致南北長期分裂割據的政治局面。士族田莊經濟強化了封閉的自然經濟,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士族是地主階級中的腐朽集團,越到後期愈發腐朽,是一群社會寄生蟲。
客觀作用
1.經濟上,士族田莊經濟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士族占有大量勞動力,強化了封建依附關係,在魏晉動盪的政治局勢下,編戶農民依附於世家大族,有較為保障的生產條件,這對封建經濟的發展顯然有利;而東晉南朝時期,南方相對安定,作為北方移民核心的士族地主來南方立國創業,客觀形勢使得他們成為開發南方經濟的組織者,他們在南方建立的田莊、山墅,畢竟對江南荒丘山澤地區的開發起了推動作用。
2.民族關係上,士族士大夫在推動北方各少數民族封建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