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司法局

墊江縣司法局

墊江縣司法局是墊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墊江縣司法局
  • 主管部門:墊江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和考核工作。
2.負責協調鄉鎮(街道)和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3.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墊江縣司法局管轄的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應訴和行政裁決工作。
4.推進法治社會建設。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5.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6.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安置幫教工作。
7.指導實施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和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考試宣傳、備案工作。
8.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務管理和政務督察工作。
9.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突指揮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姓名
現任職務
聯繫和分管工作
起止時間
文號
楊建明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2011、11—今
墊江司法黨組發[2011]7號
舒 松
黨委書記



夏 聯
紀委書記
分管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機關文秘、統計、保密、宣傳報導、政工人事、綜合目標考核、公務員年度考核、警車管理、值班、婦女兒童、老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幹部管理教育和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2011、11—今
墊江司法黨組發[2011]7號
史道銀
副局長
分管律師、公證、律協、法律援助、司法鑑定、行政法制、信訪和黨建等工作,分管法律服務管理科、縣公證處、縣法律援助中心
2011、11—今
墊江司法黨組發[2011]7號
袁 斌
副局長
分管基層司法行政、人民調解、司法所建設、基層法律服務、基協、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機關工會、物資裝備、財務、後勤和殯葬改革等工作,分管基層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科、各司法所
2011、11—今
墊江司法黨組發[2011]7號
李和平
副局長
分管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和安全等工作,分管法制宣傳科
2011、11—今
墊江司法黨組發[2011]7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領導班子、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的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三)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查、指派和“148”法律服務熱線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考試報名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律師、公證組織及業務的對外合作和交流;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紀執業行為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企事業法律顧問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科
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指導管理監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墊江縣“三調聯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五)社區矯正科
負責貫徹執行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擬訂本縣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鄉鎮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派出機構

26個鄉鎮(街道)司法所

直屬單位

墊江縣社區矯正幫教服務中心
墊江縣法律援助中心
墊江縣法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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