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
“境界說”是《
人間詞話》的理論核心。從《國粹學報》最初發表的64則《詞話》來看,約略可分兩個部分:前九則為
標舉“境界”說的理論綱領;後面部分則是以“境界”說為基準的具體批評。
王國維跳出浙西、常州兩派詞論的牢籠而獨標“境界”說,旗幟是十分鮮明的,其開宗明義即說:“詞以境界為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詞所以獨絕者在此。”其第九則在比較“境界”說與前人理論的高下時說:“滄浪所謂“興趣”,
阮亭所謂“神韻”,猶不過道其面目,不若鄙人拈來“境界”二字,為探其本也。”
王國維《二牖軒隨錄》摘錄詞話數十則,其中第二則比較境界和氣質、
格律、神韻,說:“言氣質、言格律、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格律、神韻,末也。有境界而三者隨之矣。”
作為王國維“境界”說所
標舉的“境界”有其特殊的含義,有三層意思:
第一,“境界”是情與景的統一。這與他1906年《文學小言》中所說的完全一致:“文學中有二原質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寫自然及人生之事實為主,後者則吾人對此種事實之精神的態度也。故前者客觀的也,後者主觀的也。前者知識的也,後者感情的也。……要之,文學者不外知識與感情交代之結果而已。苟無銳敏之知識與深邃之感情者,不足與於文學之事。”第二年,署名“樊志厚”的《人間詞乙稿序》亦說:“文學之事,其內足以攄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與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與境渾,其次或以境勝,或以意勝。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學。”樊志厚其人,有人說是
王國維自己的託名,有人說是與王國維“同學相交垂三十年”的樊少泉(樊少泉《王忠愨公事略》)。假如是後者,也應該說與王國維的觀點十分接近,因為序稱王國維“詒書告余曰”:“知我詞者莫如子,敘之亦莫如子宜。”在《
此君軒記》中王國維又借繪畫闡述藝術創作中情景交融、物我冥合的特徵曰:“如
屈子之於香草,淵明之於菊,王子猷之於竹,玩賞之不足以詠嘆之,詠嘆之不足而斯物遂若為斯人之所專有,是豈徒有托而然哉!其於此數者,必有相契於
意言之表也。善畫竹者亦然。彼獨有見於其原,而直以其胸中瀟灑之致,勁直之氣,一寄之於畫,其所寫者,即其所觀;其所觀者,即其所蓄者也。物我無間,而道藝為一,與天冥合,而不知其所以然。”總之,從作品的“原質”言,必須具備“情”“景”,且要“意與境渾”。
第二,情景須真。崇尚“真”是
王國維的一貫思想。他認為“真文學”當不受功利的干預,做到景真、
情真,而“情真”尤為重要,因為“感情真者,其觀物亦真”。屈原、
陶潛、杜甫、蘇軾之所以偉大,就在於能“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文學小言》)。總之,作品的“原質”不但有“情”有“景”,而且必須有“真景物、真感情”,這才可謂有“境界”。聯繫王國維詞作來看,他所說的“真”不僅僅是真切的一己之情,而且是詩人對宇宙實底、人生本質、人類命運的
終極關懷和體悟。《觀堂外集·苕華詞又序》中,
王國維說,真正的大詩人,“又以人類感情為其一己之感情”。這種感情出自詩人“自己之感”,又和人類的基本普遍感情相通,是詩人“不失其
赤子之心”“以
血書者”之感情。這才是王國維嚮往的最高的“真”。只有具備這種“真”的藝術境界,文學才能“與哲學有同一性質,其所欲解者皆宇宙人生根本之問題”。
第三、“真景物、真感情”得以鮮明真切地表達。作者觀物寫景,須感情真摯,而若不能恰當表現,文不逮意,則亦不能有境界。這正如
陸機《文賦》所說:“恆患意不稱物,
辭不達意,蓋非知之難,能之難也。”而
宋祁《
玉樓春》“紅杏枝頭春意鬧”中的“鬧”字,生動地渲染了杏花怒放、大好春光的景象,傳遞了人們踏春的無限興致;
張先《天仙子》“雲破月來花弄影”中的“弄”字,也寫活了
明月瀉輝、花影搖曳的幽境和作者疏散閒適的情趣,都能把“真景物、真感情”表達得極真極活,故曰著此兩字,“境界全出矣”。
總之,
王國維標舉的“境界”乃是指真切鮮明地表現出來的情景交融的藝術形象。這主要是側重於作者的感受、作品的表現的角度上來強調錶達“真感情、真景物”的。綜上所述,王國維標舉“境界”說使當時的詞論能跳出浙、常兩派的
窠臼,顯然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
意義和價值
從理論發展史上來看,他採用的“境界”一詞已被歷來文藝批評家廣泛使用,且其主要內涵如此強調情景交融、崇尚真切等也為論者所常道。那么其“境界”說從理論發展的歷史上看,究竟有何意義,價值何在呢?
第一,它使眾說紛紜的“意境”探討植根於“本”的求索上而不是著重於“末”的玩味上。滄浪之“興趣”,
阮亭之“神韻”本與“境界”相通,但“興趣”“神韻”之說都偏於讀者的審美感受,又說得迷離恍惚,難以捉摸,而
王國維的“境界”則使人注重於之所以產生“興趣”“神韻”的美的本質屬性,使人以觀賞“面目”而深入到追究本質,使空靈蘊藉的回味找到具體可感的形象實體。故他認為“興趣”“神韻”等“不過道其面目”,而“‘境界’二字,為探其本也”。又說:“言氣質,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神韻,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隨之矣。”第二,它對“意境”之“本”──“情”和“景”作了新的明確界定。他指出:“景”“以描寫自然及人生之事實為主”,是“客觀的”“知識的”;“情”為“吾人對此種事實之精神之態度”,是“主觀的”、“感情的”。這一解釋,由於吸取了西方的美學觀念,比之以前更為切實,且把“情”亦列入藝術再現的對象,說“激烈之感情,亦得以直觀之對象、文學之材料”“喜怒哀樂亦人心之一境界”,這也是前人所沒有明確的。
第三,它既強調了“意境”之“本”,又“包容”了“意境”之“末”,照顧到作者的體驗、作品的表現、讀者的感受等方方面面,所以比之“興趣”“神韻”諸說不但更為切實,而且更為全面。
此外,
王國維還借用了西方的美學觀念,對其“境界”作了“造境”與“
寫境”、“
有我之境”與“無我之境”等分類,使“意境”說的討論得到進一步的深入,並為意境的內涵注入了新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