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是2016年5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度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
序號
制定機關
標題
發文日期
文號
廢止條款
6
國家稅務總局
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8月12日
國稅發〔1998〕126號
廢止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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