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馬球

塔吉克族馬球

馬球,是當今世界上最古老的體育項目之一,史書稱馬球為“毛丸”或“擊鞠”。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資料介紹,馬球已有2500年的歷史了。如今在西方和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約旦等國仍盛行馬球,馬球還被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而在中國,馬球已處於瀕於絕跡的地步。馬球在我國始於漢、魏朝,到唐、宋時已極為盛行。在我國的文獻中,“擊鞠”一詞最早出現於公元3世紀曹植寫的《名都篇》中。從我國出土和挖掘的文物中,也可以看出馬球在我國的淵源歷史。2008年6月入選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的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吉克族馬球
  • 申報:新疆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
  • 公布:809 Ⅵ-37
  • 性質: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簡介,淵源,規則,

簡介

(2圖片)塔吉克族馬球(2圖片)塔吉克族馬球
馬球,史稱“擊鞠”、“擊球”等,騎在馬背上用長柄球槌拍擊木球的運動。蒙古族民間馬上遊戲和運動項目,流行於內蒙古等地。相傳唐初由波斯(今伊朗)傳入,稱“波羅球”,後傳入蒙古,相沿至今。球狀小如拳,以草原、曠野為場地。遊戲者乘馬分兩隊,手持球伏,共擊一球,以打入對方球門為勝。有人認為中國古代的擊鞠、打鞠或擊鞠就屬於馬球運動。
歷史上有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石頭城馬球場”的記載,說明在很早以前,塔吉克族人就有打馬球的習慣。1974年9月,位於帕米爾高原的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在成立20周年時,舉行過馬球比賽,距今已有32年。
馬球是當今世界上最古老的體育項目之一,史書稱馬球為“毛丸”或“擊鞠”。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資料介紹,馬球已有2500年的歷史。如今在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約旦等國仍盛行。馬球還曾被列入奧運會比賽項目

淵源

馬球最早源於公元前525年的波斯(今伊朗),後傳入中國。三國時曹植的《名都篇》中有詩曰:“連騎擊鞠壤,巧捷推萬端”,說明至少在漢末馬球已經存在了。馬球盛行於唐宋元3代,至清代始湮沒,主要流行於軍隊和宮廷貴族中。
塔吉克族馬球塔吉克族馬球
西乾縣唐章懷太子李賢墓中發現的打馬球壁畫,充分表現了唐代馬球運動的場景。壁畫全圖高130~240厘米,寬600厘米;畫面人物眾多、背景寬闊,生動形象;參與擊球者二十餘人,皆著各色窄袖袍,足登黑靴,頭戴幞頭,手執偃月形球杖,身騎奔馬,做出競爭擊球的不同姿態。畫面構圖疏密有致,動中有靜,有強烈的節奏感、運動感。考古出土的這一時期的馬球俑、描繪馬球活動的銅鏡,特別是在長安城唐大明宮含光殿發現記載修建馬球場的刻石,證實了當時開展馬球運動的盛況。馬球運動有益於參與者的身心、騎術和技藝的鍛鍊。
據文獻記載,唐代的歷朝皇帝如中宗玄宗穆宗敬宗宣宗、僖宗、昭宗都是馬球運動的提倡者和參與者,天寶六年(747年),唐玄宗專門頒詔,令將馬球作為軍隊訓練的課目之一。唐代打馬球風行一時,不僅成為帝王和貴族階層健身強體的體育運動,而且在對外文化交流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據文獻記載,當時相鄰的渤海高麗日本等國都有與唐王朝進行馬球競技的描述。現藏故宮博物院的的《便橋會盟圖》(遼陳及之繪製),有一專門描繪唐、遼兩國進行馬球比賽的場面。畫面以唐太宗李世民與突厥可汗頡利,在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於長安城西渭水便橋會盟之事實為背景,畫中,數名騎士策馬持杖爭擊一球,場面頗為熱烈、壯觀。直至宋、遼、金時期,朝廷還將馬球運動作為隆重的“軍禮”之一,甚至為此制定了詳細的儀式與規則。

規則

由於馬球比賽激烈程度與危險性相對較大,其規則大多是出於保護運動員和騎乘馬匹的安全考慮。
1、運球路線
比賽中,裁判主要依靠運球路線和球員進攻權來進行處罰。運球路線是指球被擊後的運行軌跡。
2、球員進攻權
進攻權是指擊球後的球員有策馬接著在運球路線上追逐再次擊球的權利。誰最後擊球,誰就擁有進攻權。
比賽規定對方球員不可在進攻球員前橫穿運球路線以干預進攻或者將他撞離運球路線。但是,在進攻球員沒有被阻擋的前提下,並排側面阻擋或使用球桿干擾是允許的;角度小於45度的衝撞也並不算犯規。衝撞接觸點僅僅限於馬的臀部和肩部,球員間的故意碰撞則視為違例。
3、球員不可用球桿有意觸擊另一球員以及他的坐騎。比賽中規定右手持球桿。
4、每匹馬球馬最多可在一場比賽中參加兩局。
比賽暫停規則
以下情況中,比賽鈴聲會示意暫停:
1、犯規。
2、人、馬摔倒或者受傷。
3、馬具設備斷開,球員頭盔撞落,以及球滾出邊界。但是,球員在比賽中換馬、以及球桿折斷更換時,比賽繼續進行。
馬球比賽兩隊對抗,每隊4人,1號和2號為前鋒,3號、4號為後衛。一般來說,1號是主要的射門手;2號球員要求擊球準確,主要負責組織進攻,傳球給一號得分,也可以自己射門得分;3號球員一般比較強壯,在阻礙對方傳球的同時還要回球給隊友,所以必須攻防兼備;4號球員是場上的組織後衛,主要通過用球桿干擾對方球員射門得分。對於經驗豐富的球員來件,這些只是一些基本的戰術與策略。當然,在具體比賽中,每個隊員的角色必要時要進行替換,以保證準確把握戰機,射門得分。
運動員頭戴馬球帽,腿著皮製護膝,腳蹬棕色皮靴,身穿白色馬褲和本隊顏色的上衣。比賽以中線爭球開始,運動員用球槌擊球,每個人在場上不受位置限制。在爭球過程中,對方隊員必須與領先搶球隊員的跑動方向保持一致。如形成角度或迎面而來則判犯規。由於馬球運動對抗性強,故規則細而嚴格。裁判員可根據情況判罰點球。比賽過半或每攻進一球(點球除外)雙方交換場地。球進入兩球門柱之間即得一分。
一場比賽為8小節,每節7分鐘。節間休息3分鐘,半場間休息5分鐘。馬球場地長275米,寬183米。兩端線有白線和旗子做標誌,各設一球門。門柱高3米,用布包裹,以確保全全。兩柱間距為7.3米。球槌為木製,柄長1.2~1.4米,厚1.9厘米。槌頭成雪茄狀,長22.8厘米,直徑5.1厘米。球為柳木製成。最大直徑8.3厘米,重120~135克。馬的身材和年齡不限,但需具備良好的速度、耐力和靈活性,特別是脾氣溫順,否則易在激烈對抗中受驚、失控而引發事故。比賽設2名裁判員,1名仲裁,1名記錄員。重大比賽在兩個球門旁增設2名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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