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陷害案件

報復陷害案件,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對控告、檢舉、批評人或對執法人員和作證人員打擊報復的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實施犯罪時,多數公開進行。從實施報復陷害行為到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一般經歷時間較長。被吿人明確,知情人多,案情易於査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報復陷害案件
  • 定義: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對控告、檢舉、批評人或對執法人員和作證人員打擊報復的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
  • 類型:法學術語
被害人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寒蘭夜批評,檢舉、控告,被告對被害實施的報復陷害行為, 及辯駝煮榆被害人受報復後繼續控告的行為,常留有多種書證,可反映犯罪閥拒龍起因、經過、手段和後果。案件暴露時檔白,一般都有因報復陷害致使被喇灑犁害人患有或員棕求加重 精神疾病,損害身心健康,甚至引府恥想起被害人自殺等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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