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法

報告法是指調查單位或報告單位利用各種原始記錄、基層統計台賬和有關核算資料作為報告依據,按照隸屬關係,逐級向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料的一種方法。

我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統計報表制度,就是用這種方法來取得資料的。這種調查是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統計法》的規定,必須對國家履行的種義務。其特點是,具有統一項目、統一表式、統一要求和統一上報程式;能夠進行大量調查;如果報告系統健全,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完整,就可以取得比較精確而可靠的資料;可以促進被調查單位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在被調查單位的有關利益可能受到影響時,容易出現虛報或瞞報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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