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 用於:基本醫療保險
- 行業:醫療
- 類別:保障
個人帳戶主要是由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存儲額的利息;依法納入個人帳戶的其它資金所構成。其中...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
醫保個人賬戶,是指醫療保險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設立的,用於記錄本人醫療保險籌資和償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醫保機構根據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將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全部和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該賬戶資金只能用於支付參保...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它按照財政、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第十條 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依法對職工的基本醫療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通過法律、法規強制推行的,實行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與個人醫療帳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與養老...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支出,和從個人帳戶基金中支付給...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
為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2013...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
城鎮職工醫保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也有簡稱為城鎮醫保的)。城鎮職工醫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
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按《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規定分別形成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和個人賬戶醫療...
醫療保險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