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是2017年石油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豐利、李永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
- 作者:徐豐利、李永軍
- 出版時間:2017年3月1日
- ISBN:9787518316526
《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是2017年石油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豐利、李永軍。
《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是2017年石油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豐利、李永軍。內容簡介《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作者徐豐利、李永軍總結多年的工作經驗,編寫了《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一書,旨在為業內人...
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第二版)《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與審計(第二版)》是2020年石油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契約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
公路水路基本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交財審發〔2023〕8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路水路基本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保障建設資金合法合規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公路水路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
基本建設被審單位包括建設單位、建築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建材及設備供應單位、計畫部門、財政部門和銀行等多家單位。二是審計內容的綜合性。建設領域被審單位生產經營和投資管理的內容的差異導致各自的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及會計資料和經濟行為的不同,最終決定了審計內容的區別。三是基本建設審計方法的綜合性。基本建設...
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基金預算、預算外資金以及政府性融資等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當年安排基本建設投資、當年雖未安排投資但有在建工程、停緩建項目和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建設項目。第四條 基本建設項目原則上應按項目單獨進行基本建設財務核算,並嚴格遵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學校審計部門客觀公正地對決算報告進行分析比較,必要時可以進行複審,並且嚴格控制審計費用,降低工程成本。第十條工程款及相關費用的審批。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對所發生的基本建設工程款及相關費用,在使用方和管理方確認無質量問題後,由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審簽後,報分管基建、財務的校領導審批。第十一條...
(四)項目資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規範,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有無擠占、挪用現象;(五)項目形成資產是否全面反映,計價是否準確,資產接受單位是否落實;(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歷次檢查和審計所提的重大問題是否已經整改落實;(七)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有無依據,是否合理;(八)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所填列的數據...
第十四條 前期工作項目完成後,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專家對前期項目成果進行驗收,財務、審計部門應參加前期項目的成果驗收工作。對於竣工的前期工作項目,財務部門應按照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組織編制前期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並按照規定程式上報。第十五條 前期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資產,在項目...
(六)建設項目是否按規定設立了內部(項目)管理部門,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七)建設項目的財務和資金管理是否完善,核算是否規範,前期費用等收支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和損失、浪費現象;(八)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第三章建設期間審計 第九條建設期間審計是指從項目開工...
第一條 為規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提高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水平,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水利建設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以使用中央投資為主進行建設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水利部直屬單位自籌資金進行...
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是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的,所以工程項目審計往往與建設單位審計結合在一起。但是,建設單位審計既有財務審計,也有經濟效益審計,而工程項目審計是管理審計,因此兩者不能等同。工程項目審計必然審計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審計不一定審查工程項目。按工程項目各階段管理的特殊性及基本建設程式,工程項目審計可以分...
第九條 審計機關應當在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第十條 下列內容應當作為國家建設項目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內容:(一)項目建設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二)征地拆遷費用支出和管理情況;(三)設備、材料的採購、保管、使用情況;(四)建設成本及其他財務收支核算情況;(五)有關稅費...
(三)審計、檢查意見或檔案的複印件;(四)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資料。第十一條 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可單獨報批,單項工程結餘資金在整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一併處理。第十二條 中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政部制定統一的審核批覆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中央項目主管部門本級以及...
6.歷次審計、檢查、審核、稽察意見及整改落實情況;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8.項目管理經驗、主要問題和建議;9.預備費動用情況;10.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政府採購情況、契約履行情況;11.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12.需說明的其他事項。第十三條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手續的固定...
第二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進行的國家建設項目以及有關建設、設計、施工、採購、工程監理等單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為主或者以國有資產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
(一)項目建設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檔案規定。(二)國家、地方以及行業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規定。(三)財政部頒布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四)本項目相關資料:1.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批覆和調整批覆檔案、歷年財政資金預算下達檔案。2.項目決算報表及說明書。3.歷年監督檢查、審計意見及整改報告。必要...
第十二條 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總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下列內容應當作為主要審計內容:(一)項目建設程式執行情況;(二)工程招標投標合法性及工程承發包情況;(三)建設資金籌集到位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四)購置設備、材料的核算情況;(五)債權債務情況;(六)建設成本情況;(七)稅費計繳情況;...
(二)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 (三)項目建設資金計畫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投資計畫及到位情況; (四)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項目結餘資金分配情況; (五)項目概 (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竣工實際完成投資與概算差異及原因分析; (六)尾工工程情況; (七)歷次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