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的亦稱“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標”。基本建設審計的間接目的是:(1) 合理、科學安排基本建設項目及其資金使用,控制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防止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2) 評價投資管理體制,為投資體制改革出謀劃策。
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的亦稱“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標”。基本建設審計的間接目的是:(1) 合理、科學安排基本建設項目及其資金使用,控制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防止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2) 評價投資管理體制,為投資體制改革出謀劃策。
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的亦稱“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標”。基本建設審計的間接目的是:(1) 合理、科學安排基本建設項目及其資金使用,控制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防止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2) 評價投資管理體制,為投資體制改革出謀...
基本建設審計直接目的是審計職能實施於基本建設審計對象所應取得的直接結果。基本建設審計間接目的是審計職能實施於基本建設審計對象後並不能立即顯現而又必然發生的結果。基本建設審計目的是由基本建設審計本質決定的。基本建設審計是管理審計,...
一是對各地區、各部門的年度基本建設計畫是否控制在國家批准的籠子內,實施審計監督;二是對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是否科學、充分、有效、合理實施審計監督。基本建設計畫審計,是整個基本建設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在我國,建立一整套基建...
基本建設預算審計是對根據基本建設設計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定額、指標、價格和費用標準,在建設之前具體計算確定的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費用的審核、稽查。它是對初步概算和施工圖預算進行審計的統稱。它是基本建設投資構成審查的主要環節。主要...
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是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的,所以工程項目審計往往與建設單位審計結合在一起。但是,建設單位審計既有財務審計,也有經濟效益審計,而工程項目審計是管理審計,因此兩者不能等同。工程項目審計必然審計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審計不一定...
基本介紹 國家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最終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的目的。審計需求 既然審計目的的研究領域定位在審計所能滿足的社會需求,那么要明確審計目的的內容是...
審計目的 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實反映工程造價,維護合法權益,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項目跟蹤審計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分為開工前審計、施工期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開工前審計 開工前審計是指對項目程式的合法合規性、...
工程結算審計是對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終了時,與建設單位所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中間結算(含跨年)檢查工程形象進度的工程量,施工產值和預算成本是否正確、真實、本期應結工程價款淨值是否與本期實際完成的施工...
基本建設竣工驗收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施工項目在按批准的設計檔案和技術要求建造完畢後竣工驗收情況的審計。主要內容 基本建設竣工驗收審計的主要內容:(1)根據批准的計畫任務書、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驗收規範、竣工工程概況表、交付使用財產總...
基本建設自籌資金審計是對由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用各種自籌資金撥入的基建撥款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投資項目及投資計畫是否符合規定的報批程式,審批手續及檔案是否齊全;是否已經批准列入年度基建計畫;(2)建設項目的規模和...
它是基本建設審計業務據以開展和審計結論據以確定的準繩。基本建設審計依據按其內容劃分,包括:(1) 法律依據。國家憲法及其他法律條文對審計工作所作的規定,是基本建設審計和其他審計必須遵循的最高準則。(2) 政策依據。各級政府及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項目,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擴大生產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新建、續建、改擴建、遷建和大型維修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項目內部審計,是指交通運輸單位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機構(以下簡稱內審...
數字是否正確、與上年數字是否銜接、編報是否及時;(2)審查基建撥款(借款)、基本建設支出、基建結餘資金、應核銷基建支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規定、數額是否準確。審計一般採用審閱法、核對法,逐個逐項進行審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委屬單位自籌基本建設投資的計畫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籌基本建設投資審計,系指國家教委及委屬單位審計部門對委屬單位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基本建設,在各單位...
第八條建設前期審計的內容包括:(一)建設項目立項、初步設計、概算、規劃、土地徵用和環保等檔案是否經有權部門審查批准;(二)建設項目是否納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合規、資金是否落實並按進度到位;(三)建設項目的...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地方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包括國家部屬單位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 第四條本規定由各級審計機關組織實施。 第五條項目投資效益審計,按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係分級實施。
審計目的 國家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最終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是國家對地區、部門和單位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的基本要求。真實...
第十三條 審計機關對建設成本進行審計時,應當檢查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第十四條 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收入、節餘資金進行審計時,應當檢查其形成和分配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第十五條 審計機關根據需要對工程結算和工程決算...
基本建設投資額完成情況審計是新會計名詞 基本建設投資額完成情況審計它是指以基本建設會計報表為基礎,對基本建設投資額完成情況的真實性、合理性的審計。審查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基建投資表的編報是否符合有關編報規定,各項數字計算...
《成都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已經2006年3月2日市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10日起施行。政府令 第123號 市長: 葛紅林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審計辦法 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加強對國家建設項目的審...
第二章 審計程式 第六條 根據我市年度國家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結合市政府、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和有關部門的意見,確定年度基本建設審計項目計畫。第七條 根據基本建設審計項目計畫,指定審計組長,選派...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以及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諮詢、代理等單位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監督。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的主管機關,依法實施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