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專利

基本專利是指專利機關根據申請人的原始申請授予的獨立的.不依附於其他專利的最原始的專利。基本專利亦稱 “主專利”、“支配專利”。[1]

兩個相互依存的專利中,最先取得專利保護的專利。它是另一項獲得專利保護的專利發明的基本,或者說該後一項專利是在先取得專利保護專利的基礎上的改進,後者對前者是從屬的、改進的專利,而將前者稱為基本專利。[2]

基本專利特點
在國際技術貿易中,基本專利的所有人控制著從屬專利所有人的專利實施,以及向他人授予專利使用許可,從屬專利所有人如欲實施或向他人授予使用許可,必須事先徵得基本專利所有人的同意,否則即構成對基本專利所有人權利的侵犯。
凡在基本專利之後授予的與其主題相關的專利。如增補專利、改進專利、輸入專利、登記專利等都受基本專利支配。未得到基本專利權人同意而擅自實施這些專利的則構成侵權。基本專利被撤銷或宣告無效。與之相關的專利即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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