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首先界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所涉及的基本概念,針對現有國情提出一套適合於中國體制環境的理論分析框架。在此基礎上,選擇效果均等作為衡量標準,同時考慮城鄉和區域二維視角,測算出各項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分項指標的均等化水平。進一步研究了政府潛在財政能力、公共服務供給成本差異等客觀因素是如何影響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的。在完成上述客觀因素分析的基礎上,轉入從政府偏好的主觀因素分析其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產生的影響,提出效果均等標準下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有效供給的對策思考。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言 第一節 選題的背景 第二節 文獻評述 第三節 研究思路與內容 第四節 本書創新之處、主要建樹與學術價值 | 第二章 效果均等標準下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理論根基 第一節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概念界定 第二節 效果均等與財政均等:兩種均等化模式的選擇 第三節 效果均等標準下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模型 |
第三章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戰略的實施效果評估 第一節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測量工具簡介 第二節 區域城鄉視角下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測算 第三節 包容性視角下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測算 | 第四章 政府潛在財政能力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 第一節 委託—代理視角下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財政激勵 第二節 潛在財力標準下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具體構成及測算 第三節 潛在財力標準下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可及性 |
第五章 政府供給成本差異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影響 第一節 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成本差異的影響因素分析 第二節 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成本的均等化水平 第三節 地方政府供給成本差異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影響 | 第六章 政府偏好異質性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 第一節 政府偏好異質性與公共財政資源均衡配置的理論解析 第二節 政府偏好異質性與公共財政資源均衡配置的實證策略 第三節 政府偏好異質性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的影響 |
第七章 基本結論與政策建議 第一節 研究的基本結論 第二節 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 |
創作背景
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和標準化,是國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事業發展過程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在新形勢下,發展社會公共文化事業、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利,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舉措,同樣也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關鍵所在。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先後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拉開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繁榮發展的序幕: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提出,要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保障人民民眾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權益,增加對公共文化事業的財政資金支持;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要推進農村綜合文化站和文化室建設、加強對城鄉之間公共文化資源有效利用,積極推動“網際網路+文化”工程建設;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扶持力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更是提出,要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和均等化。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有效供給,是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轉型升級、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對於推動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自然也就成為理論研究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理論演化與實現路徑》就針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現實問題進行理論和實踐方面的探索。
作品思想
該書通過研究得到的基本結論為:(1)實現了公共財政資源的配置均衡,並非意味著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和標準化;(2)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均衡配置,需要更多地考慮全體社會公民享用公共文化資源的權利均等與機會公平;(3)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不均等將降低公共文化資源的配置效率,造成社會文化事業領域的效益損失;(4)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應該主要界定在保障公民最低層次,同生存和發展直接相關、無差別的文化需求範圍內;(5)上級政府政績考核機制的設計,需要著重考慮“激勵相容約束”和“參與約束”兩個條件的制約;(6)選擇潛在財政能力標準衡量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財力差距更具有其合理性;(7)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要素投入成本受到各地自然資源稟賦、社會發展程度、經濟發展程度、人口密度和人口規模等因素的制約;(8)單位供給成本較高的地方政府需要更多的財政資金,以確保能夠提供同等標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9)政府偏好異質性是影響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的主觀約束條件之一;(10)地方政府配置公共財政資源所產生的“經濟偏好”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衡供給將產生重要影響;(11)地方政府在“規模偏好”和“結構偏好”的選擇上,要更加注重公民享用基本公共文化權益的均等與公正;(12)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機制設計中,應該適當增加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考核比重。
根據上述結論,作者提出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和標準化的政策建議,主要包括:(1)大力推進現代公共文化體系建設,著力維護和實現人民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在治理方式上積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辦分離,在治理主體上堅持文化惠民原則,以服務標準化促進服務均等化,在治理機制上以工作效能為導向,增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使用效益,提升文化的多元性和有效性。(2)激發全社會文化事業創造活力,增強基本公共文化事業的發展動力。通過搭建跨區域的文化、文物資源共享平台,加強對文物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和利用,抓住公共文化產業發展新機遇,以文化產業聚集發展區為重點,營造良好的公共文化產業發展環境,以提高文化知名度和提升文化軟實力為宗旨,建立穩定、通暢的對外交流渠道,推動優秀文化精品“走出去”。(3)完善和規範轉移支付制度,改善落後地區基層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上級政府應適當增加對幅員遼闊、人口稀少的偏遠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的財政預算,用於解決基層政府在提供社會民生領域公共服務面臨的資金不足問題,同時要注意按照潛在財政能力標準測算基層政府的財政能力,使上級政府能夠按照下級政府的實際財政努力程度來分配社會民生領域的轉移支付資金,在社會民生公共服務的供給過程中避免下級政府對上級政府的過度依賴,形成符合財政均等化理念、科學合理的轉移支付激勵機制。(4)推動和重塑地方稅體系,確保地方政府擁有充足的財力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在現有的財政體制下,基層政府的自有財力普遍不足,越是經濟落後地區越是如此。縣級政府收入主要依賴與上級政府分成的收入,缺乏主體稅種的支撐。伴隨著“營改增”改革的全面推開,不僅使現行地方稅體系受到嚴重衝擊,而且使原有歸屬於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規模也大幅縮水,導致地方政府在稅收層面面臨不小的減收壓力,這對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形成較為嚴重的約束。(5)政府偏好選擇更加注重均等公正,促進公共財政資源在公共文化領域的均衡分配。在能夠觀測到地方政府公共財政資源分配邊際可及效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在政績考核機制的設計中應適當降低對地方政府經濟建設領域的考核比重,同時增加地方政府提供社會民生領域公共服務的考核比重,引導地方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增加社會民生領域的資金投入,加大社會民生性公共服務的供給力度。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陳旭佳,1983年生,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產業經濟與企業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後導師,經濟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城市經濟學、產業經濟、財政金融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