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公共信用活動的信用修復規範》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於公共信用活動的信用修復規範
- 外文名: Credit Restoration Norm Based on Public Credit Activities
- 標準編號: T/BAXY 03—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2月27日
- 實施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基於公共信用活動的信用修復規範》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於公共信用活動的信用修復規範》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鮮濤、孫毅、李偉、傅春、?張九紅、王鑫、劉新成、陳磊、姜海歐、劉金茂、趙觀宇、周勃、程亮、馬強、王美霞、趙忠莉。起草單位 深圳市寶安區信用促進會...
修復原則 信用修復應遵循的原則,一是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充分發揮政府在信用修復機制建設中的組織、引導、推動和示範作用,規範發展信用服務的市場,發揮行業商業協會的作用,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形成信用修復機制建設的合力。...
風險提示信息: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發布的涉及信用主體的風險預警信息。其他信息:涉及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信息(如公共信用綜合評價信息、行業信用評價信息等)、信用修復信息、信用承諾信息以及其他與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相關的信息。綜合信用狀況...
第一條 為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徵集、披露、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全面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誠信廈門”,促進政府轉變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
“不管針對惡意性失信行為,還是非惡意性行為,失信懲戒機制確實提供了必要的規制手段,但通過規範信用主體的行為以維護信用經濟秩序才是失信懲戒的目的。”張洪濤表示,信用主體享有的信用修復權利除了我國信用修復機制規定的查詢、異議、投訴等...
《公共信用信息標準總體架構》(GB/T 39444-2020)規定了公共信用信息標準總體架構的基本原則、總體架構和套用要求。《公共信用信息標準總體架構》(GB/T 39444-2020)適用於各類主體開展的公共信用信息標準化活動。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9...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採集、公開、使用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機關、...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修復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門向人民法院、海關等國家機關以及公用事業單位主動採集的信用信息以及上述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共享的信用信息,參照適用本規定。第四條...
(四)其他信息: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評比、達標、表彰等獎勵信息,補繳稅款等信用修復信息,以及反映信息主體信用狀況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條 資源目錄不得包括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
市公共信用機構負責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披露和套用及全市公共信用系統的業務管理,承擔公共信用信息以外的必要的信用信息採集、分析和套用,協助研究擬定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業務標準及公共信用建設相關政策規定。第八條 信息提供單位應當制定...
(四)需要查詢公共信用信息的其他事項。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合理行政原則,確定與本部門行政管理事項相關聯的信用信息範圍。市社會信用管理部門應當進行匯總,編制信用信息套用目錄,並向社會公布。第十九條(政府查詢程式規範)行政機關應當建立本...
《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徵集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徵集、披露和使用,加強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
三是在信用修復方面:對信息主體有主動改正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辦法》規定可以向做出違法行為認定的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提出信用修復申請;除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主體外,符合國家和自治區信用修復有關規定的,公共信用信息提供...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和套用,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資源共享,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套用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第二十六條 關於公共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和處理,按照《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條規定執行。第五章 信用修復 第二十七條 鼓勵失信主體實施信用修復。失信主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申請進行信用修復:(一...
該《辦法》分總則、公共信用信息徵集、公共信用信息披露、公共信用信息評價和使用、信用修復與異議處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49條,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65號 《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5年6...
第五章異議處理與信用修復 第二十八條 信息主體對市信用平台披露的公共信用信息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並提交證據。第二十九條 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人提交的異議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