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三同時”

基建“三同時”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對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這是合理地綜合利用自然資源和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發展的有效措施。各類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技術措施項目,都要嚴格遵守“三同時”的原則。

凡可能產生污染、影響環境的項目,均必須提出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並經有關環境保護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確定廠址和方案; 同時必須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否則不得列入計畫。凡列入計畫的項目,其所需的環境保護工程必須作為項目內容明確列出; 並應列出相應的投資額度。基本建設工程的檢查,要包括環境保護工程的建設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要通知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參加,把檢查污染治理工程作為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 凡污染治理工程沒有建成的,不予驗收,不準投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