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是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自2007年7月1日實施。講述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條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
- 發布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發布時間:2004年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7年7月1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是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自2007年7月1日實施。講述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條件。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是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自2007年7月1日實施。講述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條件。事項依據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發布,自2004年...
第九條 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頒發《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第十條 申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的,應當填寫申請執業登記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學歷證書和考試合格證明,或者第七條規定的資格證書;(二)基層法律服務所...
第一條 為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工作,根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13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江蘇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以下簡稱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由江蘇省司法廳統一組織。第三條 組織實施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應當遵循...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部門為:省級或其授權的下一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對所屬各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依法繼續實施;對法律、行政法規以外的規範性檔案設定,但確需保留且符合《中華...
明確了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形式,完善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制度,加強了基層法律服務執業監管,對於新時代堅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正確發展方向,提升基層法律服務隊伍素質和服務質量,滿足人民民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增強人民民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
參加山西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申請山西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曾經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的人員除外。第三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考試應當依法、公平、公正。第四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考試的組織實施應當接受監察、保密等機關和社會監督。第二章 考試...
負責市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事項的登記;負責住宅小區的命名與更名,門牌證的辦理;負責養老機構設定(核准變更註銷);負責殯儀事物審核;負責老年人優待證申辦;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及工作者的核准;司法鑑定、公證機構及其人員的有關審批和律師執業的審批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核發;負責地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工作;負責全區律師的執業核准、變更和撤銷及律師機構、律師年檢的初審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和公證處、公證員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綜合管理轄區內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負責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所機構設立的申報...
2023年6月,法務部發布《2022年度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統計分析》。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有執業律師65.16萬多人,律師事務所3.86萬多家。全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1.3萬多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5.6萬多人。對比2021年統計數據,2022年全國執業律師人數比上一年度新增7.68萬,漲幅超13%。律師人數超過...
(二)做好工作交接和協調配合 原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單位與縣行政審批局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穩妥做好事項交接、系統對接、檔案移交等各項工作,確保事項劃轉無縫切換,確保劃轉過程中工作不停、服務不斷。(三)加強部門監管 要堅持“審監”分離的原則,行政許可事項劃轉後,原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單位不再辦理審批業務,主要...
(六)負責城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工作。(七)負責管理和指導城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會同鎮(街道)管理司法所的幹部。(八)負責城區司法系統後勤裝備的管理工作。(九)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人員編制 (一)南寧市江南區司法局機關...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的業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的初審;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規劃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二)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豫代表機構代表執業核准;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豫代表機構設立審核。(三)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審核登記;公證機構設立審批;仲裁委員會設立登記;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審批。(四)律師執業審核;公證員執業審批;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人執業核准;...
負責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含港澳台,外商獨資除外);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人體器官移植除外);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護士註冊、延續註冊許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變更、註銷許可。委託縣(市、區)做好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三)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助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四)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五)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核准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資格。(六)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七)協調全市...
(2)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人員執業許可(婚前醫學檢查)(3) 開辦醫療性保健按摩、中醫美容等服務項目審批 4、執業醫師註冊、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 5、麻醉藥品及放射診療許可:(1)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鑑卡許可 (2)放射性診療技術、醫用輻射機構許可和放射工作人員證核發 唐山市環境保護局 1、...
(三)負責農村救災工作;協助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善後工作。第二十一條 司法行政部門職責:(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二)監督監獄、勞教單位貫徹執行...